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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号)尽快启动新城二期职工住宅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09-06-12 信息来源: 市人大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陈晋启等11人  市人大常委会 

  我市市驻地实现新城搬迁已四年有余。目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大都已迁至新城办公。由于新城二期职工住宅建设未能及时实施,导致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新城区无法居住,长期处于“走读式”上班状态。这不仅影响新城建设进度,而且还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一是各部门交通燃油、维修费大幅度提高,支出负担加重。二是路途浪费宝贵时间,影响办事效率。三是新城居住人数偏少,生活不便,无法聚集人气,使新城城市规模无法形成。

  为了顺应当前国家扩大内需、加快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降低行政成本,节约财政支出,缓解上下班高峰交通压力,减少空气污染,方便广大干部职工生活,提高工作效率,聚集新城人气,推动新城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枣庄经济增长。因此,我们建议:市政府应尽快研究决策,启动新城二期住宅建设工程。

  联名代表:杨家明  市人大常委会     

  周玉臣  市人大常委会  

  朱茂臣  市人大常委会     

  魏秀民  市教育局      

  戚瑞光  市人大常委会  

  曹淑华  市人大常委会 

  李思朵  山亭区计生局    

  邵泽林  市人大常委会    

  靳西德  市人大常委会 

  田家政  市人大常委会   3220572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陈晋启、杨家明、周玉臣、朱茂臣、魏秀民、戚瑞光、曹淑华、李思朵、邵泽林、靳西德、田家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新城二期职工住宅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新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机关二期工程建设问题,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鉴于国家对公务人员住宅建设的政策因素,为积极稳妥地实施该项工程,政府一方面组织国土、财政、建设、纪委等部门人员对外地市公务人员住宅建设进行考察调研,一方面积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现正确定分房范围、建设主体等具体事宜。目前二期工程土地指标已经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基本完成。二期住宅的选址,一处位于凤凰山庄东区东侧,一处位于市交通局对过、光明大道以南区域。

  再次感谢您对新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以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九日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8696239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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