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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发布日期:2010-01-02 信息来源: 市史志办 浏览次数: 字号:[ ]

  城市管理上水平竞赛活动 印发《枣庄市城市管理上水平竞赛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构建建设、规划、市政园林、环保、公安、交通、工商和行政执法等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大城管格局。各区(市)和高新区以开展城市管理上水平竞赛活动为契机,改善城市面貌,形成城市管理与社会经济互动发展新格局。
  
  整治“五乱” 2008年,以整治“五乱”为重点,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和“双包双考核”制度。签订“门前五包”合同9307份,查处违法倾倒建筑垃圾9起,清理乱搭乱建126.5万平方米,停止违法建设3311处,取缔占道经营8671处,清理露天烧烤301处,涂抹乱贴乱画12万处,清理过街条幅5165幅,规范门头广告3716块,查处乱停乱放车辆5800辆次,使市容市貌明显改善。
  
  打击违法建设 2008年,通过区域巡查、定点监控、专项拆违等措施,较好地遏制了违法建设现象蔓延。市执法局与高新区联手强拆井字峪村违法建设。3月,全市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市执法监察支队立案查处违法建设12处,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近3000平方米,维护新城区规划的严肃性。滕州市政府出台《严禁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管理意见》,组织“3·26”集中拆违活动,拆除违法建设12万平方米。薛城区建立与镇街联合查处的联动机制,实行划片分区查处责任制,累计拆除城区及周边区域违法建设28万平方米。市中区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定时网格化巡查,强制拆除顶风抢建的违法建筑550余处11万平方米;加大对城区主要出入口的整治力度,强制拆除违章搭建55处8600平方米。峄城区查处各类违法建设50余处1.1万平方米。山亭区重点查处经济开发区周边村庄的违法建筑46起,强制拆除24处2860平方米。
  
  强化户外广告管理 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按照减量、规范、美观、高档原则,严格审批设置程序,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对私设楼体广告、过街横幅、擅自设置的广告牌匾进行整改或拆除。以市政府令出台《枣庄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联合财政、物价配套出台《枣庄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枣庄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标准》,初步启动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征收工作。

信息发布人:市政府信息中心 【上一篇】 【下一篇】 【纠错】 【论坛】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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