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晁集团普通职工贾文国两年前工资只有1000多元,自从公司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实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他现在每月工资达到4000多元,并与公司效益挂钩,逐年增长。目前,我市共有2670家企业42.6万名职工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创建活动。许多企业像王晁一样,不断加大投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和改善职工待遇,激发了职工为企业作贡献的热情,实现了企业与职工共成长。
2006年,市总工会在全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活动,制定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星级创建活动(2006—2008)三年规划,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建立起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保护、调动、发挥好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做到互利、互爱、互赢,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
3年来,全市正常生产经营并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都广泛开展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普遍建立了“企业和职工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平等协商、劳动保障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工矿企业职工工资增长长效机制和工资共决机制逐步健全,职工月工资收入平均增长了200元,企业为职工补缴各类保险6400万元;企业用工更加规范,新签订劳动合同4.5万份,新签订集体合同680份,覆盖职工12万名;建立完善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