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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仲裁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依法调解矛盾纠纷,努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枣庄仲裁委为彰显仲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自2007年以来先后成立了医疗纠纷、保险纠纷、工商企业纠纷、金融纠纷等4个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累计受理调解案件70余件,涉案标的达500万元,调解和解率达90%,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医患纠纷是社会上一大难点问题。长期以来,处理医患纠纷虽然可以通过医患自行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3种途径解决,但其效果往往不尽人意。2007年5月26日,省内第一家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枣庄仲裁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为医患双方化解纠纷提供了新平台。2007年9月底,孕妇张某因感冒住院治疗,因药物原因致其流产,张某向医院提出了高额索赔要求。而院方却认为自己无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双方各执一词,协商不成,共同将该纠纷提交枣庄仲裁委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仲裁员在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并与中心的法学和医学专家进行交流后进行了认真的调解,不久即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医院给予患者一定数额的赔偿,患者也作了一定的让步,顺利化解了这起医患纠纷。该中心成立以来,已接待来访咨询案件40余起,涉及我市13家医疗机构,成功调解医患纠纷案件2起,在探索平息医患纠纷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大步。
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方法灵活,既可裁决也可调解,而且一裁终局,有效地解决了案件久拖不决、当事人疲于应付的问题,使当事人尽可能快地从纠纷争议中脱身。如枣庄某财险公司与某单位机动车赔偿案件,关于修理过程中是否应更换发动机发生争议,互不相让。市保险索赔纠纷调解仲裁中心接案后,一天内就完成了立案、开庭到执行的全过程,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赞扬,真正体现了仲裁解决保险纠纷“短、平、快”的优势特点。近两年来,保险索赔纠纷调解仲裁中心处理保险纠纷案件调解和解率、自动履行率达到95%,其中40%以上案件达到当天立案、当天开庭、当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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