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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征价格调节基金
【来源】 枣庄日报【日期】08-07-28 13:26:30【 】 【浏览次数】 【关闭】


  日前,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从去年10月1日起,我市首次开征价格调节基金。截至6月30日,全市已征收价格调节基金7619·16万元。
  据了解,价格调节基金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物价的宏观调控,增强政府运用经济手段稳定市场物价的能力,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有效应对突发性价格事件,更好地落实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而征收的一种基金。它主要用于因受灾或突发性事件引起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暴涨时,对困难群体的生活性补贴;扶持因价格持续下滑,生产经营困难的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调整副食品生产结构,扶持发展绿色食品,如无公害蔬菜、优良肉禽的生产;支付地方专项储备商品所需的仓储费,资金占用利息;政府为调节市场物价而采取的其他临时性支出等方面。我市首批开征价格调节基金的行业包括:煤炭、水泥(熟料)、石膏、铁矿石、房地产、价格制定与调整6个种类。
  据悉,我市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的首次使用,将用于困难群众的生活补贴,以落实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目前,物价部门正在对困难群众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定范围后,将制定补贴额度并尽快下发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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