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规范收费管理。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要加大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监督力度,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对教育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范支出管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多种媒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 教育 学生 资助△ 意见
抄 送: 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7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