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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转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一次免费培训;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进城登记求职农村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且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给予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给予一次性800-1000元的补贴;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和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给予一次性200-400元的补贴。农村贫困户(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足700元)家庭成员可免费参加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开展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