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扶贫资助对象为全市农村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1名年龄在15岁至22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就业愿望的子女。按照1:2的比例,由村(居委会)推荐,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财政所张榜公示。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复核上报。参加全省技工院校招生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历的学制一般1至2年,初中毕业及同等学历的学制一般2至3年。
省财政按照人均教育成本对技能扶贫生的补助每人每年2500元;市财政部门生活补助每人每年720元;市劳动保障部门减免报名费、考务费、招生录取费和首次技能鉴定费;培训学校免除技能扶贫学生的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