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是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欢迎公众和社会各界就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有关方面的问题积极举报,一经调查核实,将根据《山东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和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
9600111
或
0632-3222296
受理单位: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单位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中路
26
号
邮政编码:
277102
举报范围:
1
、未取得《药品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药品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制医疗机构制剂的行为;
2
、制售、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
3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
4
、超越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