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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举报电话的公告
【来源】 【日期】07-11-19 10:46:35【 】 【浏览次数】 【关闭】

药品是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   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欢迎公众和社会各界就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有关方面的问题积极举报,一经调查核实,将根据《山东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和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 9600111 0632-3222296

受理单位: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单位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中路 26

邮政编码: 277102

举报范围:

1 、未取得《药品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药品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制医疗机构制剂的行为;

2 、制售、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

3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

4 、超越许可范围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等。

 
责任编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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