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方便群众、造福市民、建设优美宜人的城市环境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建设完善新城区、更新改造老城区、东西城区一体化”的思路,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城市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 善。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全市始终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关要求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去年完成城建投资18·9亿元,实施了十大城建重点工程,全力打造城市建设新面貌。投资2亿元,实施道路畅通和背街小巷整治工程,新增道路面积48万平方米,构筑了功能分明、快捷方便、安全畅通、层次合理的城市路网结构。投资1000多万元购置了公交车辆100台,城市万人拥有公共汽车12·8标台。投资6000多万元实施城市无障碍设施、环保、燃气、供水、供暖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供热面积178万平方米,完成供水一户一表改造6000多户,城市集中供水、供气普及率达99%以上。
旧城区综合改造力度不断加大。按照“拆除一批低矮破旧建筑、建设一批精品项目、打造一批亮点工程”的要求,规划总投资4·2亿元,围绕实现水清、岸绿、路畅、景美的目标,全力实施了东、西沙河改造工程,获得初步成效。投资3800万元实施的“绿色家园”工程,栽植各类苗木400万株,新增绿地面积8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4·2%,人均占有公共绿地7·6平方米。占地500多亩的新城南方植物园与凤鸣湖互为衬托,形成了水清地绿、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特色景观。据初步统计,全市已取得省、市级花园式单位或小区等荣誉称号200多家。
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成效突出。在文明城市创建的实践中,为彻底解决城区面貌脏乱差问题,全力提升城乡新形象,从2005年开始,全市以“营造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创业和居住环境”为目标,多次开展了由市执法局牵头,公安、工商、环保、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了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运行机制。自2007年11月开始至今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集中行动,分四个阶段分别对城区主次干道及其两侧、居民社区、公共场所、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进行集中整治。经过6个多月的统一行动,对44条主要干道、44个居住小区、300多条背街小巷以及各类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进行集中整治,强力推进了城市的硬化、绿化、净化、美化工程,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城市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市政府与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每年与120家重点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并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近两年,全市累计投入环保资金3·9亿元,环保投资指数达2·3%。实施了水泥小立窑、小火电“全国第一爆”,淘汰立窑水泥生产能力280万吨,关停小火电机组7·42万千瓦,完成21家电力企业50台锅炉的限期治理,92家工业企业实现了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开工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9处,总设计处理规模43万吨/日,出水水质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总投资5825万元的陶庄垃圾处理项目和投资8407万元的市直城市垃圾处理厂等一大批环保重点工程运行态势良好。全市城区基本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大气清新,碧水环流,城区生态环境得到切实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