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借款人程某,与枣庄市某商业银行长期发生业务联系,信用一直较好,由于原来偿还利息的方式与目前不同,虽然信贷人员多次向他解释个人征信系统记录利息违约的问题,但是没有引起他的注意,导致出现同一笔借款7次利息违约的记录,虽然贷款已经按期结清,但是后来程某因购买住房到另一家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个人信用报告显示7次利息违约的事实,银行拒绝了他的贷款申请。程某这才知道当初信贷人员向他催收利息的意义,多次到第一次办理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交涉,要求银行对其不良信用给予更改,该行负责个人征信工作的同志耐心向他解释个人信用信息的形成过程、对个人信用的影响以及征信系统信息的严肃性。程某对自己的大意后悔不及,表示今后一定珍惜自身的信用记录,以诚实守信作为自己的处世准则。
案例二:
枣庄市某金融机构办理一笔个人贷款业务,在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时,系统显示:暂无此人信用报告,信贷人员认为借款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为其办理贷款后,由个人征信系统进行数据采集上报时,报文预校验发现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号码错误,信贷人员联系借款人询问情况,借款人说:是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信贷人员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户籍信息通过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发现借款人身份证信息虚假,该行信贷人员立即通知借款人,限期偿还贷款,借款人在借款10天后将贷款偿还。原来借款人身份证丢失,正在补办中,急于借款,故伪造身份证,骗取贷款。通过个人征信系统及时发现了恶意骗贷的行为。
案例三、请您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自2006年1月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正式运行以来,查询该系统已成为金融机构贷前审批的固定环节和贷后管理的有力工具。调查显示,部分公民信用意识淡薄,对自身经济活动造成的不良影响呈上升趋势。
信用不良贷款屡屡碰壁。上月底,某市民向农业银行申请营业用房贷款遭拒。原因是其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有严重逾期记录:2004年该市民向中国银行申请了一笔住房按揭贷款,虽于2005年结清,但其间产生了6次逾期,其不良还款习惯导致贷款申请碰壁。
而另一位市民王某则不珍视自身信用,代人背了黑锅。2006年5月,中信银行某分行接到王某个人住房贷款申请,经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她于2002年7月已办理了一笔个人住房贷款,截至查询日已累计逾期13次。经核实,该笔贷款是王某原工作公司为了套取银行信用,以王某名义办理的假按揭贷款,该公司没有按期偿还,从而形成王某的严重逾期记录。银行认为王某此举属严重骗贷行为,因此拒绝了其申请。
自身信用状况不仅会影响自己,也影响家人贷款。2006年2月,某客户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个人征信系统反映该客户配偶在其他银行分别有1笔住房贷款和1笔汽车贷款,两笔贷款月供合计为1200元,截至查询日无逾期记录。但经测算,目前申请的20万元贷款将产生2700元左右的月供,而该申请人提供的家庭月收入为5000元,考虑到偿还能力,银行提出了先归还配偶贷款的要求。待其配偶提前归还了两笔贷款后,银行才向该客户发放了这笔贷款。
一笔贷款偿还,不仅关系借款者本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还涉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因此银行在做出信贷决策之前,需要查询除借款者本人外的上述3类人的信用报告。所有受调查的银行均要求借款者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授权银行查询他们的信用报告。
被调查银行均表示逾期记录是导致贷款被拒的最主要原因,如果存在当前逾期、连续逾期或严重累计历史逾期,被拒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但具体的标准有所差异。
据介绍,商业银行也会给予信用状况良好的贷款申请者低至两成的首付比例、比基准利率下浮15%的优惠利率或更快捷的审贷程序。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信用卡申请者则会给予更高的授信额度。
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库中并没有令有些人担心的不良信用客户的黑名单。只有个人信贷及还款情况的客观记录,一般存档7年。但商业银行基于这些客观信息,会在内部建立存在失信行为的本行历史客户的黑名单,比如工行、中行、建行、中信、华夏、光大等银行都有类似系统。在光大银行“个人信贷管理系统”中列有“黑名单明细查询表”,当客户经理在个贷系统中调入借款人个人信息时,如果借款人是属于黑名单中的,系统会自动将其名字用红字显示。
有关人士表示,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作为社会人,一定要从现在开始,书写好自己的信用记录。首先要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还要高度重视自己和家人的信用。如果出现个人信用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要立即向贷款申请银行说明并提供有效证明,同时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现在虽然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负面信息不会伴随你一辈子,但应该像珍爱生命一样,从现在开始,书写好自己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