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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 市人事局【日期】08-04-24 16:52:56【 】 【浏览次数】 【关闭】


  今年以来,我们台儿庄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把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各项工作的总抓手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作为全区整体工作的总抓手,贯穿到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中去。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汇报,研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的问题,对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提要求、出思路,加强对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指导。
  为强化对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区委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霍媛媛为组长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分工,及时调整了区直部门考核分组,对区直部门由原来的7个分口考核组,调整为9个分口考核组,并分别确定了牵头部门和考核小组成员单位。
  二、抓住关键环节,科学制定2007年度工作目标
  1、分阶段、分步实施,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各位分管领导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中的作用。根据枣办发〔2007〕1号文件关于调整2007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的精神,我区2007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区委刘书记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粗线条、思路式的安排部署;二是由区委、区政府的各位领导同志,按照分工,召开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根据区委的统一要求,深入细致地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具体研究,确定各自分管范围内,哪些工作、项目应列入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哪些工作、项目应明确为分管领导自己要着力抓好的工作重点;三是区委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由分管领导汇报今年的工作重点、主要任务、重大项目,最后敲定区委、区政府今年的工作要点,下发全区贯彻落实;四是各级各部门根据区委、区政府所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各部门的职责任务,与分管领导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层层分解到基层单位和个人。
  2、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合理确定考核项目内容及分值比例。2007年度我区对镇街的千分制考核,共涉及26个相关责任部门,18个主要指标105个评价要点。在考核项目设置和分值比例的确定上,基本依据市委、市政府对我区考核内容和要求,同时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加大了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工作项目的考核工作力度,加大了分值比例,增加了对机关作风建设和职务轮换工作的考核。调整后的分值比例为6:2:2,即经济建设目标600分,社会事业目标200分,公共目标200分,其中,外贸招商增加到120分,比市对区考核提高了50分,环境保护增加到50分,比市对区考核提高了20分,计划生育增加到55分,比市对区考核提高了30分。区直部门业务目标的制定分一、二、三、四类工作目标,即各部门所承担的区委、区政府调度的一类重点工作、区分管领导调度的二类重点工作、部门确定的三类重点工作、部门承担未纳入一、二、三类目标的市委市政府对区委区政府考核的工作,分别列入本部门年度业务目标中,其中一类重点工作占40分,其它二、三、四类工作目标各占10分。
  3、落实责任,坚持程序,在制定目标过程中严格落实层级责任制。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层层把关,逐级负责。全区及各镇街的年度目标,由各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经区分管领导审核,区考核办汇总,送区统计、计划部门审核,最后经区主要领导审定;区直部门的业务目标,由各部门根据各自所确定的一、二、三类目标制定,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分管领导审定,确定年度目标。
  三、加大监管力度,落实了督查和激励措施
  1、落实三级督查制度。我们实行了区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包括部门和镇街),各牵头部门对单位,业务目标考核部门对镇(街)的三级督查制度,及时掌握各责任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运行情况。建立健全目标的检查、分析、统计、督导等各项制度,把督促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促进全年工作的整体推进。
  2、落实季调度和半年通报制度。一是在每个季度结束时,各责任单位都要将业务目标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报区分管领导审核后,区考核办统一汇总,报区主要领导审签后通报。二是今年上半年我们专门召开了半年调度会,要求各责任部门对上半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排出了工作进度及主要指标在全市的排名情况,区委、区政府各分管领导组织各相关责任部门,对照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研究落实措施,确保在年度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好位次。
  四、创新考核方式,推行了三位一体考核办法
  实行“三位一体”考核,就是把年度目标考核与领导班子评价、领导干部考察相结合,突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的考核。考核由区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组成员主要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单位抽调。
  (一)对领导班子的考核
  1、对镇(街)领导班子的考核,按照班子自评打分占10%、民主评议打分占20%、上级业务部门考核打分占30%、考核组评议打分占40%的比例,计算考核综合得分。
  2、对区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按照班子自评打分占10%、民主评议打分占20%、区分管领导打分占30%、考核组评议打分占40%的比例,计算考核综合得分。
  3、考核组根据镇街和部门(单位)综合考核得分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经区考核办公室汇总审查后,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二)对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
  1、按个人自评占10%、分管领导评议占20%、民主评议占30%、考核组考核占40%的比例确定考核综合得分。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科级领导干部由区考核组根据干部考察综合得分情况提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各镇街、区直部门(单位)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




                                  200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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