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事局的指导帮助下,市中区委、区政府坚持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作为统领全区各项工作的“总抓手”,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突出重点,创新举措,调整和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规范了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密切了全区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人心思进、人心思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推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扎实开展。区委、区政府对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于加快全区经济发展,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高度,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议事日程,真正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直1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专门办事机构。各级各部门也自上而下完善了目标管理组织体系,相应成立了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目前,全区各级各部门共设立考核办事机构91个、明确专兼职目标管理干部300余名。二是完善考核程序。区委、区政府下发了《2006年度全区党政机关目标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007年度全区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原则、工作方法,以及工作目标、任务等。三是健全责任体系。重新调整了14个区直分口目标管理考核组,由区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各部门(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同志靠上抓,相关科室、人员具体抓落实。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保证了工作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二、锐意创新,充分发挥目标管理考核的导向作用。在认真总结往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不断探索考核方法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对目标管理考核的程序、方法和内容予以进一步创新,推动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在操作过程中,明确了2007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原则和要求。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分类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考核要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兼顾基础,突出发展主题;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奖优罚劣的原则,力求做到科学全面、客观公正,简明实用、方便操作,保证考核工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落实上级目标与突出全区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增量与增幅共同考核;四是坚持以综合考核为主,单项考核为辅的原则,单项考核突出重点工作的考核;五是坚持日常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阶段性考核与整体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日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六是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确保推动全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优化细化目标分值。在原有考核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合理地调整细化考核目标分值。2007年度乡镇街道目标实行1200分制,其中经济建设目标、社会事业目标、公共目标占1100分,民主测评占80分,日常考核占20分;2007年度区直部门(单位)目标实行120分制,其中业务目标占70分,公共目标占30分,分管领导评议占15分,日常考核占5分。通过细化目标分值,把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目标量化为具体的发展项目,不仅增强了目标管理考核的针对性,充分发挥了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导向和促进作用,而且有效地实现了考核显导向、考核增动力、考核出压力的要求,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健全完善考核体系。为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考实考细考准,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目标任务要求,根据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坚持既全面考核又突出重点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调整了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内容。在原有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乡镇的考核,突出对重点经济指标的考核,同时加大对农业、教育、卫生等工作的考核力度;对街道的考核,在考核经济指标的基础上,侧重对城市建设管理与环境整治水平的考核;在今年的业务目标中,区直部门单位新增了依法行政和完善公共行政服务和“村村通”等方面的内容,公共目标中,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指标的评价要点按省、市委要求重新作了调整。进一步细化了考核指标体系,使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推动性,效果更加明显。
(三)调整规范表彰项目。按照区委、区政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的总体要求,2007年度,民营经济、农业等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综合表彰,不再单独表彰奖励。招商引资、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平安建设、计划生育等重点工作在目标管理考核表彰的基础上,可以作为综合表彰的补充(重点项目奖金主要奖励帮包领导班子和帮包部门;招商引资奖金主要奖励招商项目的引荐人),其奖金纳入综合表彰奖金之内。对区直协管部门(单位)的表彰,由各相关分口考核组按照区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达的表彰限额,单独提出拟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避免了重复表彰。
三、强化管理,健全完善考核督查的长效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是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健康开展的重要保证。为及时了解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进度,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各分口考核组、综合部门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等机制。
(一)强化日常考核。对乡镇、街道、区直部门考核分别强化了内部管理、综合部门管理、分口考核组管理、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管理等日常管理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阶段性考核与整体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现已进行了两个季度的考核,第三季度正在进行中,承担考核任务的各考核组已将各部门的目标分值记录在案,并将其分值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加大督查力度。对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目标管理考核月调度、月通报制度,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核对数据等方式对其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对承担市委、市政府考核任务的区直相关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好了经常性的督查,并对照督查结果,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促进了整体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严肃考核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实绩考核。从集体到个人,全部用实绩亮相,用数据说话。在考核中,如出现考核成绩失真,要向区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受表彰奖励的,需由受表彰单位提供受表彰奖励的文件、光荣册或受表彰单位具体名称的奖状,区考核办将通过查寻新闻单位、网络,实地核实等方式认定;对弄虚作假的,除倒扣相应的分值外,还要在全区通报批评。通过采取以上监管措施,全区上下形成了真抓实干,奋力进取的良好氛围,真正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落到了实处。
四、严格奖惩,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考核的激励作用。为进一步深化目标奖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继续实行奖惩“三挂钩”制度,即考核结果与干部能力考察使用挂钩、与评先树优挂钩、与个人工资福利挂钩,特别是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重大激励措施,并以文件形式对2007年度奖惩规定予以明确。一是评选乡镇(光明路街道办事处)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