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薛城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第一要务,继续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作为统领全局的总抓手,不断完善目标管理考核的激励机制,改进考核标准和办法,加大奖优罚劣力度,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热情,全区上下形成了你追我赶,竞相发展,创一流业绩,做一流贡献的良好局面。
上半年,我区实现生产总值34.5亿元,同比增长13%。截止到8月底,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75亿元,同比增长16.8%、25%;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2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占GDP比重6.65,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40.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6.38亿元,进出口总额达991万美元,增长率为112.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为1305万美元,增长率达22.7%。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
区委、区政府对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高度重视,始终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心上、抓在手中。新一届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立后,多次召开会议对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调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情况。在认真总结去年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地制定了2007年度工作目标。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目标责任制,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围绕“制定目标”、“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四个环节,对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做到了任务上有布置,工作中有监督,结果上有奖惩,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年初,区重新调整了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区考核办具体负责全区的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同时,根据区领导分工和部门工作特点,调整了薛城区目标管理考核分组,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各部门也相应充实完备了目标管理考核的组织体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层级管理体系。
二、适应形势发展,不断完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区认真学习省、市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突出发展这个主题,力争在工作中求真、求实、有所创新。
一是调整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我们积极主动地与市目标办进行对接,对个别目标做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目标既适应省、市制定的目标考核体系的要求,又符合本区发展的实际,使考核体系更加科学,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通过完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更好地发挥了目标管理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是高标准制定工作目标。我们在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对2007年度的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区考核办依据中组部印发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的办法》、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意见》(鲁发[2006]15号)精神,在总结以往考核办法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考核体系,涵盖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环境保护、社会安定、党的建设等六大项内容。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将其进行分解量化,重新明确考核分值及考核责任部门,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简明、实用、方便,保证了考核工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为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区委、区政府明确要求,制定的年度奋斗目标要高于市委、市政府下达指标的目标任务,并督促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将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无缝覆盖、层级管理、细化量化、责任明晰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机制。我们不断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及时解决考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措施,紧抓落实,使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成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助推器。
三是新增社会评价考核机制。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区直部门的工作实绩,更好地发挥目标管理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我们新增对区直部门进行工作评价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区直部门年度考核总分。评价内容为四个方面:1、工作作风。是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廉洁勤政,转变工作作风。2、是依法办事。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行政执法、履行公务和开展其他工作。3、政务公开。是否推行和完善了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公开方式和手段是否科学直观;是否建立了受理投诉机构,及时正确地处理投诉问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4、服务质量。是否全面挂靠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是否主动为基层、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
评价考核共分为区级领导评价、基层评价、社会评价三种形式。领导评价由区级领导(在职)分别对区直部门(单位)履行职能、服务水平给予量化评价。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考核办负责组织。基层评价由镇街的党政成员分别对区直部门(单位)履行职能、服务水平给予量化评价。由区考核办负责组织。社会评价由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直部门(单位)服务对象中的代表,对区直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和服务水平进行量化评价。由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和区考核办负责组织。
工作评价考核按30分进行计分,分为区级领导评价10分,基层评价10分,社会评价10分。无招商引资任务的区直部门,其工作评价考核分值为40分,其中领导评价10分,基层评价10分,社会评价20分,考核结果记入区直部门的考核总分。测评档次划分:为使测评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测评采用四个档次打分制,即满意10分;较满意8分;一般6分;差3分。
为突出经济发展的这一主题,无招商引资任务的部门,其工作评价在分值的量化上与有招商引资任务的部门有些不同,对无招商引资任务的部门加大其社会评价的分值比重。使工作评价机制更科学、更合理。
工作评价考核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使用流动票箱回收。在考核的过程中,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实行流动投票,集中验票,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健全考核督查机制,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督促检查是促进目标责任落实的直接手段,是保证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执行及工作目标完成的重要环节。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认真研究和落实行之有效的督查工作新办法,健全检查督促工作机制,使目标管理督查工作更有力度、更加规范、更具实效。
为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我们建立了季调度、半年督查、年终考核等制度。各镇街、各部门逐月自排工作目标,逐月自查工作进度。对目标责任制和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尚未落实的环节,认真剖析,对症下药,一抓到底。
区考核办紧紧围绕重点经济指标,排出阶段性工作部署和推进措施,及时跟踪,搞好督查,确保了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还健全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每季度由区考核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一次系统检查,已经完成的报结果,正在进行的查进度,没有完成的找原因;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从中找出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区统计局每月印制《薛城统计月报》,对全区主要经济指标进行通报并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区委办公室专门印制《薛城工作动态》,对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进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