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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试行)
【来源】 市人事局【日期】08-04-24 16:28:40【 】 【浏览次数】 【关闭】

发展。

  1、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依据。对政绩突出的,采取通报表彰、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给予精神奖励,辅之以适当的物质奖励。大力宣传他们的业绩,形成学习先进、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对政绩差、群众意见大的,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2、把考核结果作为班子调整和干部使用的依据。对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先提拔重用。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格外关注。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力,特别是约束性指标任务完成不好的,及时予以调整。

  3、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依据。针对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帮助尽快提高综合素质。对发现有明显问题或考核名次明显落后的,帮助查找原因,督促改进提高。

  运用考核结果时,坚持全面、历史、公正的态度,不因一时一事而整体否定。如因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和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影响考核结果的,对客观因素应予考虑。

  五、组织领导

  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建立统一高效的考核工作机制。

  1.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评委员会,有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担任主任,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将各种相关考核整合在一起,使考核工作更具统一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省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

  2、组织和参与考核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认真把握考核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规定,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密切协作配合,全面、准确、客观地进行考核。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指标质量的核查和考核过程的监督,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卓有成效。接收考核的单位,要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地汇报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对违纪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3、对各种考核、评比、达标进行一次集中清理,特别是对各部门、各单位自行设立的此类项目,逐一登记造册,作用不大的,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要经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并力求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简便实用。

  4、接收考核的单位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核。办公室要认真复核,并及时告知结果。

  5、本意见适用于对市、县(市、区)的年度综合。对17市的考核,由省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实施细则,经过省考评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县(市、区)的考核,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增强考核监督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对部门的考核,以考评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和反腐倡廉为重点,按照部门性质、职能权限的不同,另行制定体现部门特点的考核办法。

  根据试行情况和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可对本意见作进一步调整完善。

  本意见有省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山东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此件发至县级)




山东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序号

     

权重

数据来源

指标属性

经济发展

(权重 245)

 

1

地区生产总值( GDP)及增长率

20

统计部门

定量、预期性

2

人均 GDP及增长率

20

统计部门

定量、预期性

3

地方财政收入及增长率

20

财政部门

定量、预期性

4

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长率

20

统计部门

定量、预期性

5

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长率

20

统计部门

定量、预期性

6

三农财政投入占财政总支出比重

15

财政部门

定量、预期性

7

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及升降幅度

15

统计部门

定量、预期性

8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及升降幅度

15

统计部门

定量、预期性

9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及升降幅度

20

统计部门

定量、预期性

10

第三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及升降幅度

10

统计部门

定量、预期性

11

进出口总额及增长率

20

海关

定量、预期性

12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及增长率

10

外经贸部门

定量、预期性

13

城镇化率及升降幅度

10

统计部门

定量、预期性

14

地方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及升降幅度

15

财政部门

定量、预期性

15

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占 GDP比重

15

统计部门

定量、预期性

社会发展

(权重 245)

16

城镇新增就业任务完成率

20

劳动部门

定量、预期性

17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完成率

15

劳动部门

定量、预期性

18

义务教育巩固率

15

教育部门

定量、预期性

19

初中升入高中段比例

15

教育部门

定量、预期性

20

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和床位数及增长率

15

卫生部门

定量、预期性

21

万人拥有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员及增长率

15

人事部门

劳动部门

定量、预期性

22

万人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案件升降幅度

20

公安部门

定量、预期性

23

亿元 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升降幅度

20

安监部门

定量、预期性

24

万人到省进京上访率

20

信访部门

定量、预期性

 

序号

     

权重

数据来源

指标属性

可持续发展

(权重 155)

25

人口出生率及性别比

20

统计部门

卫生部门

定量、约束性

26

万元 GDP能耗及降低率

20

统计部门

定量、约束性

27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取水量及降低率

20

统计部门

定量、约束性

28

二氧化硫排放量消减任务完成率

20

环保部门

定量、约束性

29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消减任务完成率

20

环保部门

定量、约束性

3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及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率

10

环保部门

建设部门

定量、预期性

31

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及达标率

10

环保部门

定量、预期性

32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标率

20

国土部门

定量、约束性

33

森林覆盖率及增长幅度

15

林业部门

定量、预期性

民生状况

(权重 155)

3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长率

20

统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