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报道治理商业贿赂简报》正文

情况通报
【来源】 市纪委【日期】08-04-25 11:10:41【 】 【浏览次数】 【关闭】

    

第1期



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8月24日

   

关于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座谈会

反映有关问题及周玉国同志讲话精神的通报

 

  按:8月2日至3日,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周玉国同志一行二人来我市调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枣期间周玉国同志主持召开了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座谈会,听取了我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的汇报和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发言,并就做好下一步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了要求。各成员在发言中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在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周玉国同志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我市前一阶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下一步的治理商业贿赂贿赂提出了要求。周玉国同志的讲话精神和领导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对推动我市下一步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很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现将周玉国同志的讲话精神和领导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通报如下,以供学习借鉴。

  一、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反映的主要问题

  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在座谈会上发言反映的问题,整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些部门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治理商业贿赂不过是一阵风,有怕主动治理吃亏的思想,因此对治理工作持等待观望态度。

  二是有些政策界限不好把握,具体操作中有一定困难。如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中治贿发[2006]3号)中明确提出“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实践中很多不正当交易,如发生在医疗卫生系统的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等行为,发生在教育系统的教材发行回扣等,都带有行业普遍性,在治理中是按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治理,还是按纠风工作进行治理,不好把握和操作。中央两办《意见》规定,自查自纠阶段为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并明确提出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不是相互独立的两个阶段,可同时进行,在这一阶段如何处理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关系,认识上分歧较大,不好把握。

  三是自查自纠工作如何进一步深入并取得切实的效果,缺乏有效的措施。

  四是条块分割,不便协调。一些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尤其是垂直管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工作部署和安排上往往从业务的角度考虑的多,与地方整体部署节奏不相一致,使这些部门在工作中处于两难地步,作为协调机构的地方治理办公室也不好协调。

  五是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让利、回扣,单位都记入了财务账的其它收入,工商部门在检查时,以这些单位记账科目不对,把这些收入定性为商业贿赂,要没收这部分收入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卫生部门负责人在座谈中认为这个定性不准确,与医院面临虽是福利机构,但政府投入不足,让各医院自筹资金改善就医条件等现状不相符。若把上述行为定性为商业贿赂,没收这部分收入并处以罚款,医院将无法生存和运转,特别是职工发不上工资,病人看不上病,很可能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六是建设领域出现招标代理过滥现象,而且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可能会暗箱操作或出现失误等行为,现有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无法对其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和追究。

  七是有些监管部门职能不健全,监督不到位。如市政府采购中心已经更名为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但具体职能还不完善、不明确;市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的监管部门,由于职能没有理顺,目前还只是一个管资产的部门,管人管事的职能还是由原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往往造成监督断档、失控。

  八是在金融和保险业,存在着只要单位将存款存入该银行或在该保险公司办理一定数额的保险就可以为其提供办公服务设施或让某些行业单位为其提供代理服务、发给回扣等;电信部门预交话费送手机;办公用品供应商用耗材送打印机等行为在一些商业领域普遍存在,这些行为是正常的商业交往,还是商业贿赂,不好定性。

  九是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职能部门职能交叉,虽然各有分工,但不明确,具体操作有一定的困难,给工作协调带来难度。

  二、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造声势,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清商业贿赂的危害,引导和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检举举报,扩大案件线索。

  二是充分发挥各牵头部门的作用,督促其进一步研究搞好自查自纠的具体措施。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分组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促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

  四是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尤其加大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力度,适时召开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商业贿赂案件查处情况。

  五是召开疑难案件研讨会,请有关专家亲临指导,分析研究案情,讨论定性依据和处理建议,提高办案质量,扩大办案效果。

  六是结合自查自纠和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在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源头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七是建议上级尽快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对在医疗卫生、教育、金融、电信、保险等系统的有关行为给予明确的界定。

  八是进一步理清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关系,充分发挥好各级治贿办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促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三、周玉国同志讲话的主要精神

  周玉国同志指出: 我们这次来枣庄,主要是根据中央治贿办和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的安排,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还有什么意见、要求等开展调查研究,为中央和省领导正确决策和指导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提供依据。刚才,听了枣庄市的情况汇报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的发言。总的感觉,枣庄市委、市政府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态度坚决,措施得力,效果显著。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已自查自纠出问题100多个,查出违规资金达2000余万元,已立查商业贿赂案件60余起,收缴违纪违法资金360多万元,为全省带了好头。这个好的势头要继续保持和发扬下去,争取取得更大成绩,为全市、全省、全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座谈发言中,同志们提出了很多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回去后我们将认真归纳梳理,提交领导及时研究解决。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周玉国同志提出:一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各级、各主管(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好职责。二要强化重点意识,切实把握好工作重点,突出抓好重点环节。三要强化效果意识,做到既治理商业贿赂又能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四要强化协作意识,职能部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等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并取得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责任编缉:

 

  上一篇:
  下一篇:
无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