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校校舍抗震减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根据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发[2008]19号)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力量,对全区校舍进行了抗震安全排查。
排查对象是全区范围内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点(以上包含各民办学校、幼儿园)。排查的内容是学校校舍是否按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是否存在沉降、开裂、倾斜;校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施工图是否经过专业审查机构审查等等。排查方法步骤为,一是区教育局与区建设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抗震排查专业业务培训,然后分组逐校进行排查。二是排查时把2001年前建设的砖木校舍和平房校舍作为重点。三是排查中认真填写《抗震安全排查档案表》,一式4份如实签字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