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治理、胜利渠灌区节水改造等重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全年削减COD6200吨、二氧化硫1.2万吨。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9%。
各项改革持续深化,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16家市属国有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其中7家破产终结,盘活国有资产1.02亿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全面完成。建立国有资产评估专家审核制度,对4家国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企业净资产增值2123万元,增值率129%。成功回购长城资产管理公司3.9亿元金融债权。大力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销售收入过亿元的民营企业发展到170家;民营经济纳税额37.43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56.3%。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稳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8个项目获国家、省科技进步奖。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高考本科录取7799人,比上年增加1131人。枣庄学院在校生突破万人,技术学院新校区开工建设。5.2万平方米D级危房全部拆除,投资2843万元新建校舍5.8万平方米。文化事业繁荣兴旺,柳琴戏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农村电影“2131工程”作为“枣庄经验”在全省推广,全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城乡卫生医疗条件得到改善,13个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项目竣工,列入省“360工程”和市“改貌计划”的20所乡镇卫生院投入使用。竞技体育实现新突破,在21届省运会上获奖牌总数列全省第7名。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成功举办全国健身秧歌大赛等四项国家级赛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53‰以内,滕州市通过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市)评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020元,增长11.5%。城镇新增就业5.9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万人。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3.1亿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2万人,增长14%。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8.3万人,增长11.3%;参加养老保险35.7万人,增长4.4%。“平安枣庄”建设扎实推进,社会秩序进一步好转。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类事故起数下降3.2%。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成效明显。双拥共建、民兵预备役建设取得新进展,军政军民更加团结。新闻出版、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妇女儿童、老龄、档案、人防、气象、地震等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强化。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市直公务员登记工作基本完成。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高效运转,按期办结率达100%。加大机关效能监察力度,查办破坏经济环境案件126起,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446件,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我们取得的成绩,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奋斗在各行各业的广大干部群众,向解放军、武警驻枣官兵和中央、省驻枣单位,向所有关心支持枣庄发展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内外朋友,向在我市创业的投资者、合作者、建设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经济结构还不够合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