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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来源】 【日期】07-02-26 11:00:44【 】 【浏览次数】 【关闭】

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继续发展商品市场,加快培育资本、技术、人才、劳务等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加快培育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行为规范的市场主体,推动企业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安全预警机制,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保障粮食安全。
  继续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和财权,落实财税法规,促进依法理财。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增加社会公益事业经费,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各类财税制度,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堵塞漏洞,确保应收尽收。研究和应对增值税转型等税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加强财源建设,运用财政手段有效调控经济运行。在财政实力增强的基础上,逐步消化政府欠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控制度,创新经营机制,提高综合竞争力。加快组建枣庄市商业银行,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改善金融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银企推介活动,继续增加对大项目、中小企业和农业结构调整的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健全并规范备案制,确立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范围和行为,推行代建制,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放开政策,拓宽领域,放活人员,放手经营,引导民营经济向制造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拓展,鼓励民营业户积极参与城镇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民营经济向科技型、外向型方向发展。根据资源、产业、区位特点,发展特色经济、特色园区,鼓励社会力量直接投资园区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的投资机制。培植骨干民营企业,对有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的企业,按照动态管理、分类指导、重点培育的原则,在技术、项目和资金等方面支持企业向集团化发展。按照“积极引导、相对集中、龙头带动、群体发展”的原则,积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在政策、信贷、信息、培训、财政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特色突出、辐射带动力强的加工型特色产业基地,重点抓好木材、塑编、制刷、玩具、棉纺、旋转接头、工艺品等工业品加工和玉米、大豆、花生、地瓜、果蔬、作物秸秆等农产品加工以及畜产品、养殖加工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和改进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充分发挥民营企业诚信评价中心、民营经济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各类担保组织的作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贷款担保及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营造平等竞争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中介服务,规范行业协会行为,制止违规摊派收费,积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六、全面繁荣各项社会事业
  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突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积极推进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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