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政办发[2008]81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枣庄市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枣庄市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展示我市改革发展成果,为迎接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营造良好环境,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紧紧围绕为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营造良好的赛事环境,精心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启动一批重点整治项目,建设一批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一批人居环境亮点,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地方特色,以整洁优美的城乡面貌展示枣庄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
(一)设在我市的全运会比赛场馆和接待代表团的宾馆、饭店周边500米区域;
(二)市域内客运铁路、高速公路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城市主干道沿线,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周边500米区域;
(三)城市公园、广场、主要商业街区、历史文化街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及附近村镇。
三、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集中整治比赛场馆和接待场所周边环境。
1.彻底清除比赛场馆和接待场所周边地区的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车辆、乱摆摊点等现象,取缔露天烧烤,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建委、市体育局。
2.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管理,搞好道路改造和建设,合理设置交通设施,施划交通标线,配套建设停车场,合理划定停车位,做好赛时开设临时停车场所的准备。科学制定车辆通行和人流疏散方案,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对区域内建筑立面、园林绿地、广告牌匾、灯光夜景进行统一规划设计,集中整治。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集中整治交通干线沿线和城市主要出入口周边环境。
1.全面开展客运铁路站区环境整治,拆除违法建筑,清除残墙断壁,清理积存垃圾,粉刷修饰建筑立面,规范设置户外广告。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局、枣庄火车站、滕州火车站。
2.巩固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成果,补植两侧不完善的绿化带,加快市域内客运主要道路沿线绿化建设。治理客运铁路、高速公路两侧的破损和裸露山体,进行植被复育。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
3.在交通干线沿线村镇大力推广秸秆气化和综合利用,努力杜绝秸秆焚烧。以沿线节点村镇为着力点,继续开展省际边际地区环境整治。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建委。
4.对城市主干道的老城区路段,组织编制环境整治专项规划,统筹安排路面整修、管线下地、植被选配和楼顶“平改坡”,精心设计街头绿地、建筑立面、广告牌匾和夜景照明,按规划方案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
5.对车站、广场、城市主要道路周边,拆除乱搭乱建。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占道经营,规范广告设置,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
(三)集中整治重要景区、主要商业街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环境。
1.全面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施全天候保洁、无缝隙覆盖,合理设置休闲座椅和公共厕所,搞好管理和维护。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2.加强流动商贩管理,坚决打击强买强卖、欺客宰客行为。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加强对公园、广场和风景名胜区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测,确保安全运营。抓好重点风景名胜区周边的环境整治,对通往景区的主要道路进行维护维修,植树绿化。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
4.规范商业街区的门牌字号和广告牌匾。引导商业贸易、休闲娱乐单位按经营类型相对集中布局、促进服务业繁荣。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服务业办公室。
5.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展示历史风貌,延续历史文脉。各区(市)都要在城区选择1—2条次干道,进行景观设计和一体化整治改造,使之成为富有文化底蕴和地方风情的特色街、文化街。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市旅游局、市文化局。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08年9月下旬—10月中旬):动员部署。各区(市)、市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集中行动方案,组织编制整治规划,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第二阶段(2008年10月下旬—2009年7月):集中整治。各级各部门按照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深入扎实地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市里将加强督查调度,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第三阶段(2009年8月—9月):检查验收。市政府统一组织验收,并在全市通报。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查缺补漏,迎接省政府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市、区(市)、乡镇(街办)、村(居)配套联动,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里将成立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形成环境综合整治联动机制。各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创新机制,精细管理。要把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合理划分各级城市管理职责,强化属地管理和基层管理职能。对城市窗口部位和重点地段的市政维护、园林养护、环卫保洁和城管执法,划片包干,定人定责定岗,实行精细化管理。
(三)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要把环境综合整治与“五城”同创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营造关注和支持综合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坚持疏堵结合,关心重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集中行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文明意识和全运意识,为营造和谐优美的城乡环境贡献力量。
主题词: 环境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枣庄军分区。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