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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办关于切实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08-09-28 12:04:29【 】 【浏览次数】 【关闭】




  (四)加强供热企业内部管理。
  一是立即开展供热系统维修检查,做好各个环节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尽早采取对策加以整改;各区(市)要在供热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供热情况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市里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不力,导致影响供热正常开展的将通报批评。二是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操作规程竞赛、技术比武、诚信企业评先,开通“服务热线”、完善12319启动平台、建立“网上窗口”,公布供热范围、承诺服务标准、联系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形式,提高供热企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五)做好冬季供热接访工作。
  要明确专人负责接访投诉电话,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消费者协会、市建委“12319”服务管理中心等单位转办的供热投诉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解决,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城市集中供热涉及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高度重视集中供热工作。要把城市集中供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着眼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协调好各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要明确专人,分解任务,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供热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八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集中供热  通知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枣庄军分区。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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