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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申请笔试成绩加分人员的公示
【来源】 【日期】08-04-21 20:32:13【 】 【浏览次数】 【关闭】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

经过初步审查,以下64名考生(见附件)符合加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3月24日至30日),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632-3314511反映。

附件: 2008年报考公务员申请加分考生信息登记表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枣庄市人事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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