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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制定发布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来源】 【日期】08-08-01 09:49:09【 】 【浏览次数】 【关闭】


    山东省卫生厅7月29日下发地震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将地震医疗卫生救援分为四级,各级卫生部门要建立专门的地震医疗救援专家组、疾控队、监督队等。

    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山东省区域内,由地震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预案根据地震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和危害程度,将医疗卫生救援分为四级:死亡200人及以上,紧急转移安置100万人及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及以上的为Ⅰ级;死亡100人及以上,紧急转移安置80万人及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万间及以上为Ⅱ级;死亡50人及以上,紧急转移安置30万人及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及以上为Ⅲ级;死亡49人及以下,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及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为Ⅳ级。

    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响应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灾害的分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医疗卫生救援响应。发生Ⅱ级以上地震灾害,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启动医疗卫生救援Ⅱ级响应,省市县三级卫生部门同时行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请求卫生部给予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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