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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本站原创【日期】08-04-01 10:49:44【 】 【浏览次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保存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编制了《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枣庄市市中区文化 西路1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对优化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业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推进助学贷款等方面的指导意见。

  (四)业务工作

  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在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地区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业务,主要包括:货币政策、金融稳定、支付结算、调查统计、国库业务、人民币管理、征信管理、反洗钱、外汇管理等。

  (五)行政许可项目

  主要包括:代理国库审批、银行账户许可证核发、贷款卡发放核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等。

  (六)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月度金融统计数据、季度金融运行情况分析、年度金融稳定报告、年度金融运行报告等。

  (七)其他

  主要包括:动态信息、应急管理信息、政务公开机构及职责,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编制了《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以上各类政务信息,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西路1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务公开语音查询服务电话和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政务公开语音查询服务电话号码为168208888,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zaozhuang.gov.cn

  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公开时限

  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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