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枣庄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2025-03-12
分享到:

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枣庄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秉承改革思维、加快创新步伐,法治政府建设呈现新气象、实现新发展,为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战略性引领,全方位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注重统筹谋划,压实工作责任。枣庄市将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纳入市、区(市)两级党校主体班次49期。系统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各协调小组会议8次,建立府院、府检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充分发挥“一把手”抓法治建设示范效应,申报并完成法治建设重点项目6个,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优化运行机制,强化改革赋能。制定《枣庄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八大方面47项重点任务,推动枣庄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深入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成果,录制专题栏目,在“学习强国”平台同步宣传介绍。坚持法治惠民,在全省率先启动法治为民实事优秀典型案例推荐活动,从全市127个实事案例中,评选推介优秀典型案例15个,通过“聚法治力量、办民生实事、解民生难题”专栏展播。开展法治建设全面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印发《枣庄市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实施纲要(2024—2027年)》,为助推“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提供强劲法治动能。

(三)厚植法治根基,筑牢文化阵地。成功承办司法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和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座谈会、山东省2024年宪法宣传周暨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普法宣传活动,并作交流发言。深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提升工程,市中区齐村司法所所长王玲工作事迹被《法治日报》刊发,并在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上代表山东作经验介绍。组织3307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素养测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坚持系统性构建,深层次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一)优化职能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完成政府系统机构改革任务,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模式,在全省率先推行重点项目“函证并行”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限从6个月压缩至2个月。强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其中“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件事”工作经验在国家级平台刊发,在全省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持续提升“枣解决·枣满意”平台诉求办理质效,群众诉求按时办理率99.9%,一次办结率93%,办理满意率超过98%。2024年,我市被国务院评为“我陪群众走流程”试点市。

(二)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依法行政机制。紧扣发展实际,编制并完成《枣庄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制定全国首部石榴产业专项法规《枣庄市石榴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助力石榴产业发展。《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为全省首部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可复制经验清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完成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36件区(市)政府、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共宣布失效、废止40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三)严守决策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公布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4项,年内所有决策事项全部按规定落实。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审查市政府合同协议55件次,提出法律意见260条,规避经济风险10.2亿元,为重大项目合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规范,市、区(市)、镇(街道)三级合法性审查机制覆盖率达100%。

(四)深化源头治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根据实际情况推进行政处罚权向镇(街道)差异化赋权,同步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梳理“不罚、轻罚”清单501项,运用“清单”执法5825件,为企业降低经营成本1017万余元,受益市场主体5816个,持续打造利企便民法治环境。创新搭建“入企e码通”平台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实行入企执法备案扫码制度,严格控制执法总量,防止重复检查,切实让企业安心发展、放心经营。

(五)拓宽监督渠道,有效制约行政权力。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试点,打通与9类监督主体贯通的关节点。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召开专题协商会议3次,办理人大议案建议189件、政协提案434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构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制度,组建枣庄市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责。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市直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6631条、办理依申请公开331件,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54次。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推行“复议+听证+调解”办案模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金融非诉”工作被评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典型案例。组建全国首家锂电法庭,推进相关案件办理集约化、审理专业化、服务精准化,助力打造“中国新能源电池名城”。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24年化解矛盾纠纷14543件,调解成功率99%,滕州市两家基层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七)强化风险排查,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探索网格化、信息化、责任化“三化融合”基层隐患排查治理新路径,制定《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全省率先编制《“三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举办“三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救援队伍综合应急能力。围绕全方位安商护企,打造“枣锂安”服务品牌,编制《锂电池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主动上门开展全面安全诊断指导服务,排查安全隐患354项,为锂电企业安全生产把脉开方。

(八)加强科技支撑,深耕数字政府建设。持续推动行政执法领域“无证明”场景应用,为交通、文旅等试点行业“亮证执法”“亮证或亮码核查”提供电子证照支撑。印发实施《枣庄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持续深化公共数据资源“汇治用”,实现数据目录规范编目,目前已为49个部门75个系统提供超过12.3亿次的数据共享支持;《坚持数据赋能探索数字化社会治理新路径》入选中国信息协会2024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构建完善数字信用体系,“诚信‘码’上见”获评首届全国数字化监管典型案例。

三、推进协调性发展,靶向式破解法治政府建设难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当前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矛盾纠纷化解能力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等难题。对此,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一)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机制,深化“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试点建设,推进帮办代办高效增值服务,真正以政事高效力促民事无忧、企事有解。

(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枣解决·枣满意”群众诉求扎口办理机制,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先行调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诉讼等的衔接,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三)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以高水平法治助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