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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60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时间: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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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规定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60项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推进缓慢,截至2021年8月,全省94个市县排水管网排查率总体进度仅为53.4%。全省市县建成区内雨污合流管网共计3434公里,潍坊、临沂、德州和聊城等市合流管网均在300公里以上。德州市上实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8万吨/日,2011年建成投运以来,一直未配套建设污水进厂管网,企业长期从东沟箱涵抽取雨污水进厂处理,雨季时大量未及时抽取的污水全部流进岔河。

二、整改目标

2023年年底前,完成剩余管网排查任务,完成建成区 251.5 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三、整改完成情况

枣庄市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城乡水务局会同区(市)积极推进整改,已全部完成剩余496.14公里市政污水管网排查任务,改造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263.9公里,超额完成整改措施中规定的251.5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目标。

四、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2023年年底前,完成剩余管网排查任务。枣庄市及所辖区(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管道机器人、电子潜望镜等技术手段对全市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2023年底,剩余496.14公里市政污水管网排查任务已全部完成。

(二)2023年年底前,全市共改造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263.9公里。枣庄市城乡水务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有序推进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2021—2023年枣庄市累计改造市政雨污合流管网263.9公里,其中,2021年改造完成51.2公里,2022年改造完成107.99公里,2023年改造完成104.71公里。

五、销号验收情况

市政府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函报《关于申请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0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验收的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市政府出具《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60项涉及枣庄市整改任务的销号验收意见》,反馈我市第60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达到验收销号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30日。

通讯方式:0632—3316022,zzswzbk@zz.shandong.cn。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