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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0/2022-1631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成文日期 2022-08-22 发布日期 2022-08-22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枣人社发〔2022〕10号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 关于转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 枣人社发〔2022〕10号 有效性 有效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枣人社发〔2022〕10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乡水务局、人民银行各区(市)支行,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国土住建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交通运输局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

枣庄银保监分局

2022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枣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文件文字版:

枣人社发〔2022〕10号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