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400/2025-00614 | 主题分类 | 商贸_海关_旅游_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发布日期 | 2025-05-06 |
| 发文机关 | 市商务局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枣庄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枣商务字〔2025〕36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枣商务字〔2025〕36 号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商务、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为做好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以绿色、智能、适老为引导方向,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精神,按照《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山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2025〕12号)文件部署,枣庄市商务局等6部门制定了《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枣庄市商务局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枣庄市民政局 枣庄市财政局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
为做好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以绿色、智能、适老为引导方向,持续释放家居消费潜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精神,按照《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山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2025〕12号)文件部署,制定本细则。
一、实施时间
自枣庄市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上线之日起实施,补贴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即止,后续根据国家、省政策变化适时调整。
二、补贴对象
政策实施期内,在枣庄市参与政策经营主体购买政策适用范围内产品的个人消费者,且所购产品收货地址或所装修改造旧房地址在枣庄市内。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家装“焕新”类(1类)
对个人消费者在全市范围内本人名下合法取得的旧房〔2020年1月26日(含)前竣工的个人住房〕开展内部装修或局部改造过程中,购买成品室内木质门(门扇+门套)按照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的价格,以含税发票金额为准,下同)的15%给予补贴(不包含人工费,下同),每件产品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人且每套房可补贴3件(住宅产权共有人仅限1人申领)。
个人消费者申请家装“焕新”类补贴的,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申请补贴的个人住房所在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在2020年1月26日(含)前竣工,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不予补贴。补贴申领人应与房屋所有人、装修或采购合同签订人、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个人消费者姓名一致,并由补贴申领人本人办理。住宅产权共有人仅限1人申领核销。签订装修或购买合同的经营主体须与发票出具主体相一致。
(二)家居“焕新”类(7类)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浴缸、智能照明、沙发、智能门锁、智能影音(智能音箱)、智能晾衣架给予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产品的,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进行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件产品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位消费者购买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非以上列明品类及上述商品配件不参与补贴。
(三)居家适老化改造类
居家适老化改造类政策实施细则由枣庄市民政局制定发布。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不与其他消费品以旧换新各类支持产品范围重叠。同一产品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和民政部门的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
四、补贴方式
本次补贴活动采用购买环节支付立减的方式对消费者进行补贴,补贴券先购先得、即领即用、当日有效、滚动使用。本次活动政府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五、补贴流程
(一)补贴申领。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鲁换新”小程序进入活动页面,选择“枣庄市”,通过实名认证后,按需领取补贴券。补贴券获取后,1个自然日内有效,若补贴券未使用,过期失效后,可再次领取,每个品类最多领3次。其中,申请家装“焕新”类补贴的消费者在实名认证后,需先上传本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中包含房屋产权所有人、共有人、坐落位置、房屋竣工日期(建筑年代)等信息页并填写房产证书编号,待政策实施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相应补贴券。
(二)券码核验。个人消费者成功领取补贴券后,可前往符合资质的参与主体购买政策适用商品,核销补贴券。个人消费者在支付货款前,主动告知参加枣庄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使用本人云闪付APP完成核销。补贴券领取人和实际付款人必须一致。购买产品开具的销售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为包含政府补贴的最终销售价格,应与核销补贴券的单笔结算金额一致对应。
(三)资金结算。政策参与主体通过银联云闪付“鲁换新”信息平台核实消费者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与上传发票登记个人信息是否一致,并上传产品安装后照片、销售发票、购物票据、水效标识等资料(以后续平台要求为准)。财政补贴资金由参与政策的经营主体先行垫付,经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分批拨付至经营主体对公账户。
(四)申报期限。政策参与主体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场交付或送货安装,及时上传完整证明材料并申报。补贴申报端口于2025年12月31日24时关闭,逾期上传(含修改后上传)不予受理,超期造成的损失由参与主体自行承担。
(五)退货处理。消费者在购买补贴商品后退货的,政策参与主体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的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退款。退货时,参与主体已收到补贴款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资金退还至政府指定资金账户,否则政策实施部门有权取消其参与政策资格。消费者发生退货、退款情形均占用1次购买名额,不得再次享受补贴。
六、政策参与主体
(一)参与主体要求。参与主体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能够顺利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的条件;规范交易凭证与发票开具,并载明购买人、补贴产品等相关必要信息;保留全流程交易数据,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及相关数据;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叠加各类优惠政策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在明显处张贴以旧换新标识及所在区市投诉举报(咨询)电话。
(二)参与主体责任。参与主体对参加补贴产品能效水效等级等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要加强自律,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支付环节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金额,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旧充新、非法翻新等;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利用自身大数据优势作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各政策参与主体要向商务部门出具承诺书,做到诚信、规范经营,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不合理的附加条件;消费者发生退货退款时,参与主体应配合退回政府补贴资金;积极配合商务、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核查。
(三)参与主体调整。政策实施期间,市商务局综合评估参与主体情况,动态调整参与主体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履行审核程序后,纳入政策参与范围;对参与主体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暂停或取消其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做好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政策实施;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并将数据接入市级服务平台;财政部门负责抓实抓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预算执行中要加强绩效运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及时发现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按职责分工配合参与审核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对参与政策经营主体出现的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二)落实平台责任。银联商务负责政策参与主体及商品录入平台配置、补贴资格发放和领取、补贴资格核销、常态化监测评估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专线,配备稳定的专业团队,及时解决补贴发放及核销过程中遇到的各项咨询及投诉。向市商务局提供家装厨卫“焕新”政策有关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在政策实施期间,通过大数据分析、实名验证等手段,协助政策实施部门监控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严防虚假交易、跨地区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加强监督管理。活动期间,商务主管部门将会同其他有关部门通过不定期检查、第三方监管等方式,对活动开展全过程的检查与监管工作。运用数据监测比对、现场核验等方式,在资料审核上严格把关,强化全流程监管,严防虚假交易、重复申领、骗补套补等行为。强化参与补贴商品管理,探索将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作为补贴商品入库条件。对在各级审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参与政策经营主体存在违反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和套骗补行为的,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资格。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缴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及时发布案例警示。
(四)营造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电视、报刊、网络平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扩大政策知晓范围,设置消费者咨询服务热线,及时解决消费者诉求,做好政策答疑。按属地组织市场主体参加活动、引导参与主体合规经营,协调、处置其在家装厨卫“焕新”活动中出现、发生的相关问题。积极举办家装厨卫“焕新”系列促消费活动,通过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乡村、进社区、进平台、进展会、进企事业单位“五进”行动,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推动补贴政策直达快享。
各区(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咨询电话
|
区(市) |
咨询电话 |
|
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5888307 |
|
薛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4402209 |
|
山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8816679 |
|
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5362811 |
|
峄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7711570 |
|
台儿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6626888 |
|
枣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
8878199 |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并结合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文件文字版:
枣商务字〔2025〕36 号----枣庄市商务局等 6 部门关于印发《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枣商务字〔2025〕36 号----枣庄市商务局等 6 部门关于印发《枣庄市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pdf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邮政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 邮政编号:277800 网站标识码:3704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