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400/2023-00796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_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3-05-31 | 发布日期 | 2023-05-31 |
| 发文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枣政办字〔2023〕1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
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
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枣政办字〔2023〕1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
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2〕19号),推动《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完善实验室体系。加大重点实验室培育力度,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20个。加强对上争取力度,指导山亭核芯光电、台儿庄创普斯新能源做好省、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力争获得认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力争年内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培育创新创业共同体。高标准建设山东省锂电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高效运行山东省无机功能材料与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共同体,围绕“6+3”现代产业领域辐射带动市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总量达到26家左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4.强化基础研究。加快推进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5.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解决“十强产业”和“6+3”现代产业领域关键技术难题为目标,推进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扎实推进创新引领乡村可持续发展科技示范工程,争取省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科技专项,立项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6.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持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工程,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0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7.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大型企业科技设施、科研数据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积极推广使用省科技创新券并开展市创新券配套,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撑,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申请总额度达到2亿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8.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提升技术经纪人服务水平,入库技术经纪人达到5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9.培育引进创新人才。高质量编制枣庄市人才聚集节点建设方案,融入全省“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以探索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人才特区”先行试点为抓手,给予用人单位更多自主权。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集聚各领域国家和省级高层次人才10人左右;发布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吸引青年人才16000人。聚焦人才工作先进企业,推荐不少于2家企业申报省级人才引领型企业。(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
10.精准管控“两高”行业。用好“两高”项目电子监管平台,建立检查人员库,强化常态化固定工作力量,全力推动“两高”行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持续推进工业技改。加强对续建、谋划类项目的梳理调度,帮助企业谋划新上技改项目,挖掘工业技改投资增长点,实施500万元以上工业技改项目400个。(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实施融链固链行动。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集群宣传力度,积极培育引导,推荐机床、化工、锂电等优势产业集群申报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实施融链固链行动,组织开展3场以上产业链融链固链对接交流活动,推动省内“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卡位入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加快建设北方锂电之都。突出锂电产业首位度,推动中材锂膜三期、欣旺达动力电池、吉利欣旺达动力电池、创普斯电极材料生产等重大项目早日投产达效。(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14.培育发展大数据产业。深入实施《中共枣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枣改委发〔2022〕6号),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快速发展。加快鲁南大数据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百城牵手万项”行动,举办1—2场数字经济项目推介活动。发挥智能制造企业示范带动作用,遴选10家示范引领作用强、综合效益显著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等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5.加大新能源技术攻关力度。鼓励中材锂膜、欣旺达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填补国内市场空白的产品攻关,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组织企业积极申报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6.深化数字赋能应用。积极推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和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平台或企业,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及工业设备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培育虚拟现实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重点发展柔性电子元器件及新型显示,力争年产值超过3亿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8.严格化工园区管理。认真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字〔2021〕17号),督促化工园区按照“十条要求”推进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规范提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9.加快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聚焦先进半导体、高端工业软件、锂电产业等方向,力争建设1家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2个产品入选省级首版次高端软件范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深入开展“领航型”企业培育。发布枣庄市综合百强企业、工业百强企业名单。建立高成长型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进行梯度培育,跟踪指导,积极发动鼓励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力争年内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1.强化金融助企服务。积极落实融资体系奖补政策,引导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急转贷机构扩大服务覆盖面、降低业务费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实施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山东省供应链金融发展财政奖励,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特色融资模式,力争推动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供应链融资业务实现扩面增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坚定不移扩大内需
22.建设四通八达公路网。完善多向互联的高速公路网,全力推进临沂至滕州高速公路和京台高速至新台高速台儿庄连接线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3.完善内河水运网。构筑集约高效的黄金水道,加快京杭运河生态护岸、应急通道等附属工程建设,努力打造智慧绿色航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4.打造综合性现代化内河港口。优化整合枣庄港“一港四区”功能布局,健全公铁水协同联运体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5.加快推进机场建设。加快枣庄翼云机场建设,有序推进全市通用机场规划建设,促进支线航空和通用航空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6.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利用不宜发展林果业的塌陷地、荒山荒地、滩涂等土地资源,按照“光伏+环境治理”模式,采取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方式,推动2022年备案的3处市场化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不断扩大光伏发电产业规模;大力推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加快建设,全面推行“政府+企业”合作模式,督导国网公司加强对配电网的升级改造,切实保障试点区(市)分布式光伏的大规模接入需求。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2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持续优化煤电产业结构。落实省煤电转型升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全市30万千瓦以下小煤电机组关停工作。(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8.有序推动燃气机组建设。持续推动丰源燃气2×20万千瓦燃气机组建设,完成第一台燃机安装工作。(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9.加快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积极推动中广核枣庄山亭二期、三峡能源峄城储能电站等项目建成并网,力争将中广核枣庄山亭二期、华电金坡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台阳电网侧储能电站二期等项目纳入省2023年度储能示范项目名单。(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0.推动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采掘接续提升年活动,稳定市内煤炭产量。加快推进中厚、薄煤层煤矿智能化建设。年底,全市实现智能化开采煤矿8处以上,煤炭智能化产量比重力争达到70%。(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31.促进天然气提质增效。加快推动山东天然气环网南干线枣庄支线建设。(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32.扩大“绿电入枣”规模。接纳市外来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达到4.8亿千瓦时。(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3.加强大中型灌区信息化建设。对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进行维修,加强计量监测设施与信息化建设,提升灌区供水保障能力和供用水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4.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内,完成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0平方公里,实施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建设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2条以上。全市水土保持率达到83.36%。(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5.完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推动企业建设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等不同类型5G全连接工厂,推进滕州市面向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行业的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工业大数据山东云中心鲁南经济圈区域中心。加快推进5G基站建设和10G—PON规模部署,推动5G网络向农村区域延伸,力争全年建成5G基站1500个以上,10G—PON端口占比达到35%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中心)
36.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按照省级城市体检导则要求推动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改造老旧小区135个,整治改造建筑面积263.91万平方米、涉及户数25368户;督促指导滕州市、薛城区加快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及试点片区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7.大力提升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强化新版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落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速扩面,推动政务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智慧应用场景深度覆盖,全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打造一批智慧社区示范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民政局)
38.持续激发城乡消费活力。组织开展枣庄特色系列促消费活动,促进换新消费、绿色消费,提质发展餐饮消费。实施电商“113”计划,推进线上消费提质增效。力争在创建“老字号”集聚区、智慧商圈等领域取得新突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39.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编制市级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与区(市)、枣庄高新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带图斑、带位置、带规模下达耕地保护任务,压实压紧属地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季度动态监测,稳妥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40.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落实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要求,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引导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定全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和“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
41.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路线图,推进水泥、焦化行业(除产能置换外)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重点流域“保水质、增颜值”,稳定消除V类及以下水体,南水北调调水水质稳定达标。因地制宜选取低成本、易管护、效果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完成年度治理任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确保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2.强化生态建设和修复。完成省下达落地上图造林3000亩,森林抚育5000亩。(牵头单位:市林业和绿化局)
43.打好深度节水控水攻坚战。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在工业企业、公共机构等领域创建一批省级节水标杆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区(市)累计建成比例力争达到100%。全市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6.58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0.5亿立方米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44.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绿色建筑规模,提升绿色建筑质量,新增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新增光热建筑一体化面积29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5.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组织开展国家、省、市级绿色工厂评选活动,年内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工厂20家。在重点领域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6.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围绕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加快选树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标杆企业;做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公告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7.推进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加快整区(市)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对完成整治的城市黑臭水体巩固整治成效,对新排查出的城市黑臭水体即知即改、动态清零,通过工艺改造等方式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完成全市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清零,累计5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48.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一体化水平。积极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活动,加快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探索厨余垃圾处理模式,有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开展城乡环境整治,规范运转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及时更换老旧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做好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工作,规范运行现有建筑垃圾资源利用设施。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95%,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保持100%。(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五、深入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
49.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充分发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适时发布预警,对已达到或即将达到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的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批。(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局)
50.推进一批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现代水网建设,提高现代水网完善程度。实施岩马水库引调水(两库四河引调水)工程,合理配置区域内水资源,提高区域内用水保障力度;实施马河水库、户主水库及周村水库大中型水库增容工程,提高水库雨洪资源利用能力。(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51.开展重点区域生态补水。开展十字河、蟠龙河等重要河道生态补水,助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区域、流域生态系统功能和碳汇能力。(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打造乡村振兴枣庄篇章
52.开展“十百千”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第三批“十百千”示范工程认定工作,指导入选第三批“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名单的区(市)、镇、村开展“十百千”示范工程认定报告编制工作,争取更多镇进入认定名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3.助力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做强。推动存量企业膨胀扩规,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延伸壮大产业链规模,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突出品牌引领,通过宣传推介,积极打造彰显地方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支持预制菜行业发展,鼓励预制菜企业发扬本地传统饮食文化。(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4.推进现代农业种业创新能力提升。加强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年内繁种面积3万亩以上。持续推进小麦良种统一供种。加强对种业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开展南繁育种工作,为我市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加大科研力度,助力我市特色农作物石榴、马铃薯、甘薯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5.实施高标准农田提升工程。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区域,扩大改造提升面积,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升地力水平,夯实粮食产能。年内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2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6.开展渔业生态资源养护。优化增殖放流品种和规模,年内在大中型水库和城市水系放流净水鱼苗1350万尾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7.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工程。开展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建设工厂化养殖园区,打造峄城区底阁渔业小镇,推动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8.实施畜产品稳产保供工程。推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全市能繁母猪保持在4.75万头以上。加快畜禽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稳步扩大畜产品生产规模,确保肉蛋奶产量持续稳定。积极申报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9.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快峄城区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开展美丽生态养殖场“回头看”活动,培育畜牧业绿色低碳典型样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60.全力推进服务型数字政府建设。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深化主题集成服务,落实国家部署的13个“一件事”服务场景和省部署的56个“一件事”服务场景,确保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可办好办;鼓励有条件的区(市)结合实际,积极打造本区域高频性、特色性、创新性“一件事”,不断拓展服务场景范围。(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大数据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1.深化科技评价改革。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评价、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任务部署,推进科技成果评价观念转变、方式方法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定向奖励,组织开展“墨子创新奖”评选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62.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相关配套制度、方案。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学习,制定培训计划,推动企业董事会规模合理、运行高效、程序规范、制度健全、有效考核。指导市属企业持续优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并对改革情况进行考核,引导市属企业建立充满活力、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市属企业对标行业一流专项行动,大力实施国家级绿色工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建,推动市属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63.推进出口提质增效。围绕骨干企业、特色产业和重点国别搭建市场开拓平台,指导高成长型出口潜力企业依托展会挖潜高端市场,引导机械设备、高端化工等优势行业参加系列展会。组织参加机电产品出口系列展会,重点引导数控机床、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新能源产品等行业拓展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扩大东盟、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4.优化进口商品结构。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装备关键技术、重要设备及零部件进口贴息力度。组织参加日本、韩国、RCEP区域3个进口博览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5.提升跨境电商发展质效。充分发挥国家级平台的政策优势,加快推进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着力培育外贸新业态发展。组织参加黄河流域跨境电商博览会、山东跨境电商生态大会等展会,搭建跨境电商企业交流合作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66.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借助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儒商大会等国家和省级活动平台和“选择山东”云平台,聚焦“6+3”现代产业领域,围绕重点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瞄准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技术,有针对性地推介重点对外合作项目,推动一批500强企业、产业头部企业、行业领军企业落地。加大制造业利用外资力度,推动实际使用外资量稳质升。(牵头单位:市直“6+3”现代产业责任部门)
67.优化提升外资企业服务。用好全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加强对现有外资企业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增资扩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8.积极复制推广山东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加快推进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联动创新区的建设发展,深化跨境电商与县域电商合作,助力本地优势产品“走出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69.提升开发区载体功能。培育开发区“一号产业”,提高主导产业集聚度。积极推进人才引领型开发区建设,支持引导各开发区面向国内外招引高层次、专业化人才。积极申报创建综合保税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枣庄海关、市税务局、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70.加强与重点国别地区经贸合作。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先期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64号),加强RCEP规则的宣传解读,引导推广使用“鲁贸通”线上查询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贸促会、枣庄海关)
八、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产业
71.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入实施枣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打造推出一批要素齐备、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的样板点位。加大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实现问题发现流转处置反馈的完整闭环。深化“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在基层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四倡四禁”文明实践行动,扎实开展婚庆行业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效治理大操大办、薄养厚葬、恶俗婚闹、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探索推行婚、丧、寿、节等新礼仪。统筹抓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创建一批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72.持续深化文明培育。做好时代楷模、最美人物、枣庄好人等先进典型选树,开展第八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定期举办好人发布仪式、道德模范记者见面会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统筹推进美德枣庄和信用枣庄建设,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信用+”等务实管用治理方式,通过美德超市、暖心食堂等应用场景嘉许诚信等美德,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
73.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纵深推进文明实践基地、实践点、家庭站建设,打造一批展示区、展示带、综合体。健全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项目化、专业化推进文明实践“五为”志愿服务,强化文明实践阵地“五聚”服务功能,建设群众最爱去的精神生活服务综合体。推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模式。加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以及研究培训和项目孵化基地建设。用好“志愿山东”“文明枣庄”APP,优化志愿服务“点单派单”流程。(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74.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枣庄段)建设。细化落实《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枣庄段)建设保护规划》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枣庄段)重点项目建设突破行动》,积极推进实施“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五大工程,全面提升功能区、特色展示点建设。紧盯国家、省投资方向和政策,做好项目储备和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75.加强大运河文化体验廊道建设。围绕世界遗产经典游、运河古镇记忆游、漕运文化体验游、水利文化科普游、美丽乡村民俗游、红色文化追忆游打造6条精品文化廊道。办好“黄河大集·福乐枣庄”系列文化活动,丰富民俗文化展示体验。(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
76.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以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为引领,加快引进、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打造一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企业、园区(基地),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库。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发展新业态,培育壮大“匠心枣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力争年内新增规上企业5家以上。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推进枣庄市文化数字化行动计划。(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77.积极参加系列展会。组织参加第十九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第四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交易大会等展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78.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出一批反映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新时代新生活的文艺精品,推动文化惠民活动提质升级。倡导全民阅读,举办枣庄市第七届书香文化节、山东省全民阅读大会枣庄分会场、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暨农家书屋万场主题阅读等活动,建设“书香枣庄”。实施公益电影放映质效和覆盖面“双提升”,不断提升农家书屋数字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79.深化优秀传统文化研究。统筹推进枣庄历史文化研究工作,编辑出版《墨子研究论丛》第十五辑等著作。深入开展地域文化研究阐发,以弘扬墨子文化“创新精神”和鲁班文化“工匠精神”为龙头,统筹推进奚仲、北辛、中兴、石榴等特色文化研究利用,持续推进“墨子云”大数据平台建设,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墨子鲁班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平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80.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全媒体指挥调度机制,用足用活“一键统发”推送机制,分线组建教育、工会、青年、妇联、国企、民企等新媒体矩阵。全面提升对上报道和新闻媒体“四力”建设水平,组建市、区(市)两级工作专班,完善“集体策划、集群作战、集中考核、集聚传播”统筹管理新机制,切实增强新闻媒体传播力服务力。纵深推进市级媒体融合改革,成立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枣庄传媒集团),全力打造立足鲁南、全省领先、影响全国的新型主流媒体平台。推动区(市)级融媒体中心总服务台建设,完善群众诉求办理、社会治理、文明实践等服务功能,提升全市媒体传播力、服务力水平。(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81.持续打造“山东手造·匠心枣庄”品牌。统筹创意、营销和出口,筛选认定一批重点手造企业、手造产品和手造品牌,建好用好市、区(市)两级手造展示体验中心,推动手造产品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景区、进商超、进非遗工坊、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办手造创新大赛,组织参加第二批“山东手造·优选100”遴选活动等重点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82.培育一批精品旅游景区。持续推进旅游景区品质提升,培育创建省级生态旅游区。积极组织参加“好客山东·好品山东”旅游渠道商大会,借助各类平台及媒体宣传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83.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精神内涵,加强革命文物宣传力度,举办红色文化主题月活动。持续做好可移动革命文物数据库建设及馆藏革命文物评估定级,加大红色文化特色村创建申报力度,完成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84.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建立2023—2025重大创作题材名录。加强现实题材创作,打造一批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85.落实省推进共同富裕顶层设计。加强促进共同富裕前期研究工作,贯彻省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意见,落实共同富裕的方向、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6.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区(市)参与全省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试点,遴选第三批强镇筑基试点镇;深入实施强校扩优行动,与烟台市建立市域间结对关系,推动市域间交流互通;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乡村学校强校扩优覆盖率达到70%以上;持续扩增优质学前资源,创建省级一类以上幼儿园15所,建设提升普惠性幼儿园20所;推荐1个区、不少于4所学校参加第三批全省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申报和评估认定,组织全市特殊教育工作现场观摩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87.全力支持枣庄学院建设应用型大学。建强枣庄学院“133”重点学科,确保建成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提升办学层次。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建设省级高水平中职项目学校和省级中职学校特色化专业。办好全市“鲁班传人”中职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和中职班主任能力大赛。实施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建立中职学校办学质量考核机制。做好“齐鲁工匠”的培养推荐工作。做好乡村振兴学历提升工程,年内培养100人左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88.推动低保扩围增效。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准入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条件,制定我市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确定年度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有序缩小城乡救助标准差距。(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89.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做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以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90.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市年内新增护理型床位900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2000户。(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91.完善传染性疾病医疗救治体系。严格以三级传染病医院标准加强枣庄市胸科医院建设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92.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深化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合作,建设全生命周期“绿色服务通道”,高标准实施载体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93.提升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水平。优化“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模式,以家庭医生工作室、健康驿站和三高基地(三高之家)建设为依托,合理规划各区域功能、人员和路线,年内试点机构比例力争扩大到5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94.推进医疗大数据应用。进一步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的数据资源,建立起全、真、活、可用的健康医疗大数据汇聚模式。(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十、坚决守好安全发展底线
95.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医疗救治资源储备。落实加强免疫接种,筑牢免疫安全屏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96.着力抓实安全生产。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总监、有奖举报等制度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统筹做好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极端天气应对等工作,抓好风险会商研判、极端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提升防范应对能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97.着力稳金融防风险。用好省“金安工程”金融风险防控监测大数据平台,强化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实现市、(区)市联动联防,提高金融风险应对处置效能。稳妥推进重点企业风险化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企一策”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支持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十一、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98.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枣庄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发挥主体作用,创新机制,细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99.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实效化的要求,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重大政策落细、重点任务落实、重大项目落地。
100.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强化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总结评估,发挥好激励约束作用,对推动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区(市),在资金、用地、能耗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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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政办字〔2023〕13号关于印发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枣政办字〔2023〕13号关于印发枣庄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pdf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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