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0/2024-00347 主题分类 水利
成文日期 2024-05-13 发布日期 2024-05-13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标 题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建设“千里生态幸福水廊” 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枣政办字〔2024〕17号 有效性 有效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枣庄市建设“千里生态幸福水廊”

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枣政办字〔2024〕1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枣庄市建设“千里生态幸福水廊”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枣庄市建设“千里生态幸福水廊”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建设生态幸福河湖,全面推进生态价值转化,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枣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统筹“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实施“千里生态幸福水廊”三年建设计划,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打造“河畅堤固安全带、水清岸美风景带、鱼游鹭飞生态带、宜居乐游文化带、业兴强市富裕带”,探索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新路径,为实现“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提供坚实支撑。2024年实施蟠龙河、小清河等生态幸福河湖建设里程400里以上;到2026年,全市建成生态幸福河湖总里程1000里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水资源,保持河流自然畅通

1.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按照优水优用原则,统筹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发展和河湖生态环境等用水需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地表水和非常规水配置利用。编制实施主要河流生态水量保障方案,科学确定生态水量保障目标,严格生态水量管理,强化生态水量监测预警,加快建立目标合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监管有效的河湖生态水量保障和管控体系。(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工作任务均需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加强河湖库水系连通。扎实推进现代水网建设,实施中心城区供水、岩马水库引调水、马河水库引调水、枣庄高新区河库调水拦蓄以及薛城区雨洪资源利用等重点水务工程,实现跨流域、跨区域互联互通,完善多源互补供水保障体系,促进水体畅流,增强径流调蓄能力。(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二)维护水安全,构建风险抵御系统

3.完善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实施峄城大沙河等重要河道综合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防洪减灾工程建设,提高防洪标准。推进山洪沟治理,完善水文监测设施建设,提升山洪灾害预警防御能力。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排水除涝体系,逐步消除城镇内涝积水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4.加强河道行洪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河湖库空间管控要求,依法划定河湖库管理范围,细化河湖库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强河湖库岸线管理保护,构建科学合理岸线格局。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惩非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非法调整河湖库岸线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

5.提升防灾减灾应急能力。持续完善雨水情监测设施,实现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共享共用。编制科学合理、分工明确的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完善防洪抢险配套设施,贯通河道防汛抢险通道。健全完善汛期联合值班值守、会商研判、重要天气过程防御部署、应急“叫应”等制度机制,提高防汛防台风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水文中心)

(三)优化水环境,促进河湖清澈健康

6.落实水体保护责任。按照水功能区划要求,统筹水污染预防和治理,实现水环境系统化、精细化管理。对未达标水质断面,明确整治措施及达标时限,精准落实控制单元治污责任,确保河湖库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大力推进“清漂”专项行动,提高河湖保洁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

7.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抓好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建设入河排污口全覆盖的监测监控体系,落实好全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实施山亭区污水处理厂、市中区污水处理厂、滕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等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开展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回头看”,确保黑臭水体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

8.强化源头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汇水区、河道沿岸,因地制宜实施面源污染治理措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削减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推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新建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应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确保粪污得到有效处理利用。实施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化工、煤矿开采和印染等行业废水治理,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修复水生态,激发河湖生态活力

9.构筑生态保护屏障。加强山丘区生态屏障修复,以河流源头区、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为重点,严肃查处违法采伐水源涵养林等行为,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森林碳汇工程建设。强化滨湖沿运平原区湿地保护和岸线修复,做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扩大河道湿地面积,建设滨河防护林生态屏障工程。对新创建的美丽幸福示范河湖,规划建设滨水绿道,实现森林覆盖面积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

10.建设水生态缓冲带。按照保护优先原则,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将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融入“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管控河湖水域岸线,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全面清理整治破坏水域岸线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强河湖库岸边带生态保护和修复,维持河湖及河口岸线自然状态,维护岸边带生态多样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

11.保护水生物多样性。依托主要水系构建水鸟生态廊道空间格局,加强重要湿地、候鸟迁徙停歇栖息地等建设,维护湿地生态平衡和生态功能。加大野生鸟类和特有鱼类栖息地保护力度,增殖放流草鱼、花白鲢等净水鱼苗,改善放流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传承水文化,建设景观休闲漫道

12.挖掘地域文化特色。在满足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利用水文化资源,提升生态幸福水廊的文化内涵,多种形式彰显地域水文化特色。在人口密集的城市滨水地区,强化文化、运动、休闲旅游等功能,结合生态幸福水廊建设为公众提供滨水公共运动场所;在城郊村居滨水地区建设小型文化休闲设施,增添水岸魅力;推动形成公众休闲、运动文化新风尚。对新创建的美丽幸福示范河湖,每条(片区)不少于1—2处文化休闲节点。(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

13.打造游赏休闲胜地。结合水利工程设施、桥梁两端、河道交汇处以及有独特地理地貌或历史文化意义的河段等建设生态幸福水廊公园,打造生态幸福水廊沿线重要节点和游憩活动服务基地。在人口密集区段,建设漫步径、跑步径、骑行径分设的滨水游径,在城郊乡野区段建设自驾漫游道路,同步配套亲水平台、露营地、驿站等必要设施,实施水域岸线亮化美化,提升滨水岸线活力,使生态幸福水廊公园成为群众心驰神往的打卡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

(六)发展水经济,实现生态价值转化

14.激发自然资源活力。坚定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发展之路,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快破解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通过山东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和鲁南生态银行等平台,打通“资源—资产—资本—资金”转化最后一公里,让生态资源变成生态产品,让生态产品变成社会资金,努力将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跨越发展。2024年5月底前完成具备条件的生态产品存储,8月底前形成生态产品交易典型案例,年底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取得明显成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

15.建设立体滨水产业带。在有序推进生态幸福水廊安全行洪通道、自然生态廊道、文化休闲漫道建设基础上,将滨水地带打造成为富有吸引力的高品质场所,真正实现人在河边走、路在河边修、树在河边栽、业在河边兴。积极推广薛城区周营沙河“一河十园”和山亭区岩马湖水美乡村效益河湖建设成功经验,鼓励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结合生态幸福水廊建设进程,强化规划设计,引领高效农业、特色产业、优质渔业、现代文旅等各具特色的新经济发展。丰富富美库区内涵,立体发展水产业,构建水上有渔业或运动、岸线有垂钓或旅游、岸上有露营或高效农业,充满生态活力的高质量滨水经济带。(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16.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推进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加快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丰富夜购、夜游、夜娱、夜食、夜秀业态,培育文化特色鲜明的夜间消费集聚区。持续加强“运河明珠·匠心枣庄”“近悦远来·枣城有戏”品牌宣传,开展各类营销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市文创产业的知名度、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级负总责、部门抓推进、区(市)抓落实,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作用,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乡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合作,高质量推动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建立政府投入、银行融资、企业自筹等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机制。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突出对重点项目的跟踪检查指导。建立重点任务落实考核机制,纳入市河长制综合评价,对推进落实工作不力的,及时函询提醒、亮牌警告;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强生态文明和水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管河、治河、护河、爱河”行动,合力开展“生态幸福水廊”建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


附件:2024年枣庄市生态幸福河湖建设名录


附件


2024年枣庄市生态幸福河湖建设名录


序号

建设单位

河湖名称

建设段(起止点)

建设目标

1

滕州市

南四湖滕州

片区

湿地红荷国家水利风景区、湖东堤

2km²

2

岗头河

全河段

12.6km

3

辛安河

起:李村,止:后辛安村

2.6km

4

小清河

起:龙岭路,止:王林水库

11km

5

幸福河

起:户主水库,止:城河汇入口

12km

6

薛城区

枣庄高新区

蟠龙河

起:店韩路大桥(后院山村大桥),止:常庄镇石坝村

22.61km

7

薛城区

小泥河

起:常庄镇泥沟泉村,止:常庄镇小山村

5.22km

8

小清河

起:临城街道北二社区,止:常庄镇彭楼村

10.1km

9

周营沙河支流

起:周营镇牛山村,止:周营镇二村

10.9km

10

随河

起:沙沟镇大沃村,止:沙沟镇随河村

4.5km

11

山亭区

十字河(桑村镇)

起:桑村镇周村,止:桑村镇辛庄

2.03km

12

梅花河后峪

支流

起:后观水库,止:西马庄村

2.7km

13

郑庄水库支流

起:郑庄水库,止:棠老峪村

2km

14

十字河南支

起:千佛崖水库,止:西集界

8.8km

15

富川河

起:富川村宅子沟水库上游,止:店子镇王河村西城河入口

2km

16

市中区

川里河

起:文化西路,止:衡山路

2.13km

17

东北村河

起:东北村,止:东南村

2km

18

口子汪河

起:口子汪,止:侯庄

2.1km

19

尚岩河

起:中良,止:前良段

2.1km

20

后小湾河

起:佟庄,止:碌桥段

2.1km

21

峄城区

阴平沙河

起:阴平镇斜屋村,止:石泉东村

11km

22

新沟河(峄城区段)

起:刘庄水库,止:台儿庄界

20km

23

四支沟

起:古绍镇程庄村,止:大王庄村

8km

24

三支沟

起:古绍镇兴集村,止:万闸村

7.9km

25

台儿庄区

小季河(含小北门护城河)

起:月河街,止:新赵村

8.2km

26

马兰幸福沟

起:柳泉头交通桥,止:西闫浅自排涵洞

2km

27

龙河

起:张山子黄邱村,止:涧头集镇张楼村

11km

28

胜利渠

起:马兰张庄村,止:邳庄马庄村

17km

29

峄城大沙河

分洪道

起:泥沟后程村,止:马兰丁楼村

13.92km

30

枣庄高新区

宏图河

起:光明路,止:枣曹路

3.1km



文件文字版:

枣政办字〔2024〕17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建设“千里生态幸福水廊”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doc

文件PDF版:

枣政办字〔2024〕17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建设“千里生态幸福水廊”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