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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0/2023-0010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22-12-31 发布日期 2022-12-31
发文机关 枣庄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枣政字〔2022〕34号 有效性 有效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枣庄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
枣政字〔2022〕3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枣庄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枣庄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1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坚持精当规划、精细管理、精巧制度、精准处置,将“无废城市”建设和城市定位、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城市治理相融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创建“运河古城·匠心枣庄”城市品牌,打造资源型城市创新转型示范市,助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我市实际,梳理建设“无废城市”过程中存在的核心问题、薄弱环节,针对性设定建设指标体系的目标任务,制定符合当前发展阶段、易于操作的工作措施。

坚持统筹协调。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下,将固体废物精细化综合管理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衔接,“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与城市建设规划目标相融合,统筹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收运、利用与处置管理需求,补齐短板,整体推进。

坚持全员参与。发挥园区、骨干企业、绿色社区引领和支撑作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认清当前环境状况与未来目标的差距,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经验,不断探索创新,采取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方式,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与教育等手段,推动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日趋完善。

(三)总体目标

到“十四五”末,“无废”理念深入人心,“无废”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无废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市场体系、技术体系和监管体系更加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得到有效保障,主要农业废弃物接近全量综合利用,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初步建成,“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显著。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保持固体废物贮存量趋零增长

1.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优化产业结构。严格限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内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的项目。精准聚焦煤炭、煤电、焦化、水泥、轮胎、化工等6个重点行业,坚决淘汰低效落后动能,压减工业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扩大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加快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产业,推动生态环保与5G、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创新,不断探索“互联网+”创新绿色产业模式,实现战略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构建“6+3”现代产业体系、实施先进制造业培育“2121”工程,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力争到2025年年底,高产出、低排放的战略新兴产业占比进一步提升,成为全市财源建设的支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工作任务均需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逐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严控化石能源总量,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努力压减全市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实施清洁能源倍增行动,大力增加清洁能源生产供给能力,推进庄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氢能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滕州西部煤矿塌陷区、峄城东部石膏矿塌陷区和山亭北部山区等闲置区域的非耕地,打造“风光互济、废地利用、源储联动”的新能源发电新高地,推动光伏发电与生态环境治理相融合的多元发展,大力削减煤电能源行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2.加快工业绿色转型升级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建材、化工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发展定制水泥制品和速凝早强水泥、耐冷耐热水泥等特种水泥,推动水泥产业实现绿色发展和延伸发展。利用智能控制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生产装置,降低固体废物产生量及产生强度。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实施绿色采购,推行绿色包装,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绿色管理。重点推进火电、化工、医药、焦化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打造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产业园区,提高清洁生产对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的贡献度。加快鲁南高科技化工园、薛城化工产业园、峄城化工产业园、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等生态工业园建设,推动园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固体废物集中安全处置等,打造特色“无废企业”“无废品牌”等。支持薛城化工产业园争创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到2025年年底,新创建生态工业园区1家、绿色工厂50家、绿色园区2个,开发一批绿色产品,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建立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模式

加快推动全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与“无废城市”建设相融合,聚焦产业布局集聚化、利用方式低碳化、技术装备先进化、模式机制创新化、运营管理规范化五项重点任务,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全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枣庄模式”。以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和建筑垃圾为重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扩大石膏基制品应用领域,提高建材等行业石膏基制品的市场占有比例,鼓励利用工业副产石膏替代天然石膏。规范滕州市玻璃产业园建设,提升废玻璃资源化利用水平,打造全国玻璃精深加工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积极打造新型建材产业集群。依托泉兴、中联、山水等重点水泥企业,大力推广“水泥+”发展模式,以水泥熟料为基础,完善涵盖水泥、水泥骨料、水泥制品的产业链条,发展速凝水泥等新型特种水泥产品。围绕粉煤灰、矿渣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开发生产烧结砖、矿渣砖等新型墙体材料。以石灰石矿及水泥厂等相关下游企业为依托,利用石灰石尾矿生产水泥,搭建“石灰石—石灰石尾矿—水泥”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到2025年年底,主要类别固体废物形成上下游产业齐全、利用途径多元、附加值较高的完整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围绕重点领域,大力推广源头减量减害与高质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技术创新集成示范,推动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支持固体废物利用等技术创新领先企业,制订一系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和规范。探索制定《枣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开发和推广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共建技术研发机构,强化自主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应用,破解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的技术瓶颈。(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4.强化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推动实施《枣庄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枣庄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大力推广绿色建筑,逐步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标准,采用绿色设计、绿色施工,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加快编制《枣庄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依托鲁南中联、滕州中联、连云山等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行业发展,培育集装配式建筑整体设计、建筑工业化部品构件智能制造、绿色装配式建筑技术推广和集约化装修于一体的专业化装配式制造企业。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逐步提高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在新建项目中的比例,到2025年年底达到4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政策扶持。鼓励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优先采用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积极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着力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质量认证。鼓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根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际需求,有序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到2023年年底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均建成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含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在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将建筑垃圾用于废弃矿坑和采矿塌陷地治理、破损山体修复等项目。严格落实《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等级评价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全程智能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推进绿色矿山创建

新建矿山要全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施创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已入库矿山进行动态监管。推进滕州市全域绿色矿山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滕州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驻市煤炭、建材集团公司全面推进所属矿山绿色矿山达标入库。到2025年年底,符合绿色矿山要求的持证生产矿山应积极申报绿色矿山,新建投产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二)促进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构建“畜禽养殖—沼气生产—肥料加工—种植基地”等种养循环模式,延伸粪污利用链条,开发新型产品,促进综合利用。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创建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进县。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产业,培育一批绿色发展典型技术模式。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扶持发展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推进生物灾害绿色防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支持发展秸秆收贮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储运综合服务,完善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推广秸秆压缩固化技术应用,鼓励秸秆离田、腐熟还田,大力发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推动形成“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秸秆产业化发展格局,进一步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和附加值。探索蔬菜、马铃薯等农作物的秸秆肥料化利用方式;推广秸秆青贮、秸秆氨化与微生态发酵综合利用等饲料化养畜技术,发展草食牲畜,实行秸秆过腹还田;鼓励发展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的基料化利用工程;稳步推进以秸秆为原料的沼气生产、秸秆直燃发电、秸秆气化、固化成型等燃料化利用,积极发展各种技术路线的生物质气化及气电多联产,实施秸秆热解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到2025年年底,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28万千瓦以上;合理布局秸秆原料化利用产业,扶持农村成立编织专业合作社;优化农作物秸秆利用方式,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3.提高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置及利用能力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分类推行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户通过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委托处理、堆积发酵就地就近还田等方式,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动种养循环,改善土壤地力。鼓励建设沼气工程、有机肥加工车间等粪污处理设施,完善畜禽粪污收集、转化、利用网络,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编制《枣庄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有关规定,调整优化养殖布局,推广适用技术模式,有序推进规模化以下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工作和畜禽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到2025年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4.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处置

加强标准地膜的使用,推广使用厚度不低于0.01mm的新国标地膜,开展马铃薯等种植领域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效果评价和示范。持续推进棚膜资源化利用,鼓励农民二次捡拾回收地膜,采取差价补贴的方式,换取新的标准地膜或可降解地膜,引导群众自觉捡拾、交售、利用废旧地膜。建立和完善农膜回收与利用网络体系,提高回收站、点覆盖率,在农膜集中的镇增设回收网点,大力推进农膜全量回收、资源化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农膜收集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年底,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2%左右。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地膜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5.加强农药、化肥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

合理布局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以农药销售点作为基础回收点,建立“销售点收集、中转站转运、处置企业处理或生产单位回收”的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体系。探索建立押金登记、有偿换购等回收制度,提高农民农药包装物捡拾积极性。探索建立化肥包装废弃物融入农村生活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促进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高效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健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建设农业生产经营销售全程监督监管体系。到2025年年底,完善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实现有效回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

提升处理体系运行水平,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收集、登记、处理和处理后产物流向管控,加强处理后产物肥料资源化利用,延伸产业链条。推进智能化设施设备应用,强化动物标识数据采集上传,逐步试点生猪电子耳标,加大养殖端与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端信息数据融合工作力度,防范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建立完善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政府依法监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管理,形成“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保险联动”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和收集体系运行模式。加大对现行畜牧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畜牧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到2025年年底,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10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践行绿色生活和生产方式,推动源头减量化综合利用

1.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四分法”分类,分区域科学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合理布局分类投放点。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指导员监督指导”的分类投放模式,推进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建设,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加强可回收物规范管理,提升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模范社区(居住小区)、模范街道(镇)、模范区(市)的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统筹推进收集点和中转(压缩)站新(改)建项目建设,配套完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立足“化繁为简、简单实用、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参照推行“两分法”模式。科学规划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优化调整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线路体系,科学设置乡村垃圾分类收集点,共建共享镇垃圾中转站,合理配备垃圾收运车辆。到2025年年底,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50%以上的区(市)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县;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日常运行监管,保障生活垃圾末端治理能力。鼓励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辖区内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区域共享,提高飞灰处置的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2.提升餐厨垃圾回收及处置保障能力

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设置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平台,逐步扩大餐厨废弃物收运覆盖范围,合理配置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健全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建立处置企业工作台账,严厉查处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行为;科学规划布局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提升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推进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偏远农村餐厨垃圾就地处理模式。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新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和技术研发。(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3.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引领绿色消费习惯

大力倡导“无废”理念,面向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倡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树立“低碳生活”理念。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深入开展“文明餐桌”等活动,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避免浪费。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鼓励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家庭闲置品再利用。打造“无废细胞”示范,引领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制定“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标准和评估指标,以点带面,以节约型机关、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快递网点等为抓手开展“无废细胞”工程建设。出台公共机构固体废物减量实施细则,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推行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到2025年年底,市级、区(市)级党政机关80%以上单位创建为“节约型机关”;至少培育“无废城市细胞”164个(80家“绿色学校”、8家“绿色饭店”、3家“绿色商场”、70个“绿色社区”、3个“无废景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开展红色景区“无废”建设示范

以滕州市微山湖红荷湿地旅游区、山亭区抱犊崮旅游区、台儿庄古城为重点,打造“无废”红色旅游生态圈,营造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红色旅游全过程“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氛围。设置“无废文化”参观旅游路线,打造“无废文化”旅游品牌。深入开展景区垃圾分类,加强一次性用品使用管理。在主要红色旅游景区优化分类垃圾桶布局,通过设置智能化分类垃圾桶、开展“积分兑换”、配备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游客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大力倡导景区餐饮“光盘行动”,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推行电子门票。开展红色景区“无废”建设示范,在红色旅游体系建设中宣传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理念。(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5.促进物流绿色包装转型

落实《邮件快件绿色包装规范》文件要求,开展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应用试点与绿色发展综合试点。实施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使用经过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绿色”包装袋、“瘦身胶带”等,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应用比例不低于95%。加大物流企业可循环快递箱(盒)使用比例,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不低于80%。规范设置和使用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各邮寄快递企业要加大城区营业网点配置力度,逐步在镇及以下营业网点进行配置,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利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创建绿色分拨中心,推广绿色运输,加大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的投放比例。到2025年年底,全市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实现网点全覆盖,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积极推进将快递绿色包装纳入绿色产品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6.提升市政污泥处理处置保障能力

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不断完善信息化能力建设。立足本地实际,推动建立煤电、水泥窑协同处置为主,建材利用、低温干燥、集中干化等为辅的污水污泥无害化多元处置技术体系。落实资金保障,建立各级财政兜底保障的资金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7.强化景观园林垃圾处置

完善园林绿化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根据收集转运的便捷性,在城市周边建设一批临时性收集堆放区。以区(市)为层级加快建设园林绿化垃圾集中处置场所,加大资金保障,维护园林绿化垃圾的正常收运和绿化垃圾处理场所的运行。大力推广园林绿化垃圾就地处理模式,将道路、街巷、小区等区域清理的落叶、树枝等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园林绿化就地处理设施将落叶、树枝等粉碎成粉末状,用作植物有机覆盖物或堆肥。到2025年年底,基本建立起完善的园林绿化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四)加快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1.加快中国国际闲置品循环链试验区建设

持续推进“六中心一学院”的建设,科学规划试验区发展路径。市中片区重点发展二手车循环产业;薛城片区重点打造二手服装出口基地、办公设备智能修复再制造基地;高新片区重点发展锂电池及锂电池回收产业,发展总部经济、二手图书、文化产业;滕州片区重点发展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废旧家电回收拆解等产业。推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创新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高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打造集聚胖虎科技、普衣国际、普联环境、燕东绿能等闲置品循环链试验区。加强对外合作,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形成闲置品循环链可持续发展的“枣庄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汽车循环再制造产业园项目、3万吨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无公害化回收处理项目落地建设。到2025年年底,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86%,回收站点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9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规范再生资源回收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提高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率,建设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鼓励铅蓄电池、报废汽车、动力电池、废旧家电等重点再生资源“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建立电子档案,完善登记和核查管理,鼓励以骨干、示范企业建立市场化回收运作,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优先推动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设施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鼓励在回收环节促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收集站的整合。鼓励企业创新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和管理水平。积极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延伸锂电产业链,通过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实现废旧物资的高效循环利用。加强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废旧手机等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五)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促进固体废物智能化管理

1.推进工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提升工业危险废物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依托工业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统计、分析数据,提高信息化大数据支撑能力,通过智能化管理提升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率。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形成以资源化利用为主、填埋减量为辅的无害化利用处置模式,鼓励推进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局)

2.完善医疗废物收运及处置体系

加强医疗废物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医疗废弃物分类管理、台账制度。推动可回收物(重点是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回收和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逐步提升城区、镇、农村等各级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的覆盖率。到2025年年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提升医疗废物处理能力,完善收集转运体系。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提升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和各区(市)情况增加专业运输车辆,确保所有产废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时清运。以全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为载体,强化数字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医疗废物“产生、分类、收集、转运、贮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以二级及以上医院为监管重点,在危险废物模块监管原型的基础上,建立健全48小时转移预警机制,有序推进手机端APP管理向镇(街)医疗机构延伸。到2025年年底,保持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为10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不断完善智慧化管理水平,提高市场及科技活力

1.提高固体废物信息化、市场化运作水平

优化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丰富现有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大宗固体废物等管理数据,打通产废端与使用端的信息障碍,实现全流程覆盖、全时段监控、锁链式追溯、智能化预警的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固体废物治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和企业推行视频监控、电子标签、人工智能识别等管理措施,以信息发布、需求交换、线上交易、线下服务等为重点,实现对主要类别固体废物产生、贮存、收集、运输、利用、处置信息的动态跟踪。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与周边地市加强区域协同,摒弃地域“行政管理”之分,树立“区域共治”理念。(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

2.加强先进技术引进和成果落地

开展固体废物领域重点行业减污降碳路径及数据核算方法研究,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清单,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分区域分领域分行业分类别形成一批有特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固体废物治理典型模式。统筹区域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利用处置设施,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全主体多元协同共治体系,聚焦重点行业,开展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尾矿、农业废弃物等综合利用应用研究和技术成果转化,组建农村可再生能源管理和服务队伍,推行技术指导和服务下乡。通过政策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企业、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运用市场机制激励企业开展先进环保技术应用和改造。(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3.精准施策激发市场活力

积极培育产业市场,建立规范有序市场环境。对已有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进行提标升级改造,有针对性地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多种形式补齐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短板。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流向监管,严厉打击工业固体废物违法堆存、倾倒、填埋等环境违法行为。细化落实好环境保护税征收及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运用绿色金融推动市场发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加强对违法企业绿色信贷限制管理,在重点工业企业深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积极探索锂电池、白色家电、城市矿产、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的高效回收技术与工艺,实现塑料、铝、铜、钴、锰、镍、锂等材料循环利用,健全二手市场交易渠道和网络。持续提升再生资源梯次利用技术,丰富产品应用场景,强化相关产业间的资源耦合、原料互补、生态链接,实现“单一治理”向“综合利用”转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枣庄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枣庄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指标任务,切实抓好措施落实,确保我市“无废城市”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加强技术指导。组建多领域、多行业的“无废城市”建设技术团队,借助政府、高等院校、技术单位和产业专家队伍等技术力量,组建“产学研政”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平台,开发、引进和推广固体废物处置领域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转化落地。

(三)加强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源,加大上级资金争取力度,推行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加强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协作联动,提高“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的资金信贷保障。

(四)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无废城市”理念,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公共交通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创造人人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畅通举报监督通道。通过电话、微信、网站等多渠道收集“无废城市”建设意见和建议,提升人民群众“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五)强化考核评估。完善考核机制,明确“无废城市”建设年度任务相关指标分工,分解各部门单位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每年年底对“无废城市”建设进度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市领导小组。


附件:1.枣庄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2.枣庄市“无废城市”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1

枣庄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以2021年为基准年)

注:结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和枣庄市实际,确定了60项指标,包含25项必选指标(★)、34项可选指标(♦)和1个自选指标(▲)



附件2

枣庄市“无废城市”体系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现状指标

(2021年)

目标值

(2025年)

责任部门

1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工业源头减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1.76吨/万元

1.71吨/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

2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0.038吨/万元

0.035吨/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

3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完成当年工作任务

完成当年工作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

4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业园区数量♦

0

1

市生态环境局

市商务局  市科技局

5

绿色工厂建设数量♦

36

5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

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工业园区的数量♦

——

完成省下达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

7

开展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数量♦

——

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

绿色矿山建成率★

32%

全市持证生产矿山符合绿色矿山要求的应积极申报绿色矿山,新建投产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应急局

9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建筑业源头减量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100%

10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30%

4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生活垃圾清运量★

88.45万吨

97.30万吨

市城市管理局

12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45%

100%

市城市管理局

13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5%

35%

市城市管理局

14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92%

95%

市邮政管理局

15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72.87%

80%以上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16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79.95%

81%

市生态环境局

17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秸秆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

基本覆盖

市农业农村局

18

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

基本覆盖

市农业农村局

19

秸秆综合利用率★

96.89%

稳定在95%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

20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91.81%

稳定在90%以上

市农业农村局

21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农膜回收率★

91.3%

达到92%左右

市农业农村局

22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初步建立回收体系

完善回收体系,实施有效回收

市农业农村局

23

化学农药使用量

3908吨(2020年)

3517吨

市农业农村局

24

化学肥料使用总量(折纯)

19.00万吨(2020年)

17.86万吨

市农业农村局

25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3.7%

4%

市城市管理局

26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5%

35%

市城市管理局

27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10%

市商务局

28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75%

>75%

市卫生健康委

29

车用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产品类

废物回收体系覆盖率♦

20%

50%

市商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

30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10%

市生态环境局

31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100%

100%

市卫生健康委

32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

纳入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的社会源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

24家

稳步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33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8%

市生态环境局

34

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75%

100%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应急局

35

农业固体废物处置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市农业农村局

36

畜禽养殖规模场、养殖专业户畜禽粪污

设施配建率▲

100%

100%

市农业农村局

37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100%

100%

市城市管理局

38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市城乡水务局

39

保障能力

制度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

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15项

≥20项

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40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未开展

建立协调机制

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41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考核情况♦

未开展

纳入考核

市委组织部

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42

保障能力

制度体系建设

绿色学校♦

76

80

市教育局

43

节约型机关♦

(市级、区(市)级党政机关)

≥50%

≥80%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4

绿色饭店♦

5

8

市商务局

45

绿色商场♦

1

3

市商务局

46

绿色社区♦

62

7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7

无废景区♦

0

3

市文化和旅游局

48

市场体系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90.09亿

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49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覆盖率♦

——

100%

市生态环境局

50

“无废城市”绿色贷款余额♦

182.26亿元

不降低

市人民银行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枣庄银保监分局

51

政府采购中综合利用产品占比♦

——

不降低

市财政局

各政府采购单位

52

技术体系建设

主要参与制定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

技术标准与规范数量♦

——

≥2

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53

保障能力

技术体系建设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

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

——

≥2

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54

监管体系建设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建立覆盖主要类别固体废物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

55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56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100%

100%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57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58

群众获得感

群众获得感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85%

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59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85%

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60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

满意程度★

——

85%

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序号

建设体系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制度体系

以机关、饭店、学校、社区、景区为抓手,制定枣庄市“无废细胞”创建标准,培育各类“无废细胞”建设

持续推进

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

推进焦化、煤电、水泥、煤炭、化工传统行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工作,协同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持续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

3

制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方案,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

2025年12月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

4

完善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管理和申报登记制度

2023年12月

市生态环境局

5

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2023年12月

市生态环境局

6

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

7

编制《枣庄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023年6月

市生态环境局

8

制定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生健康委

9

制度体系

制定枣庄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

持续推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

制定《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枣庄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持续推进

市城市管理局

11

规范、改造、提升生活垃圾转运站,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

市城市管理局

12

制定《枣庄市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实施办法》

持续推进

市城市管理局

13

严格落实《枣庄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升级数字城管平台,加强对生活垃圾产生、运转量的数字化监管。

持续推进

市城市管理局

14

建立和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实行有效回收,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制度

持续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

15

开展绿色矿山创建,严格落实《枣庄市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持续推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应急局

16

加大“无废文化”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无废文化”氛围

持续推进

市政府办公室

市文化和旅游局

17

制定《关于推进枣庄国际闲置品循环链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持续推进

市商务局

18

技术体系

推动以煤矸石等为原料制成混合浆体进行回填的绿色充填开采技术研发及推广

持续推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能源局  市应急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科技局

19

技术体系

探索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移动式处置试点示范

持续推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

探索开展餐厨垃圾“生物堆肥”“饲料化”等处理技术

持续推进

市城市管理局

21

因地制宜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资源化技术模式

持续推进

市城市管理局

市农业农村局

22

推广秸秆青贮、秸秆氨化与微生态发酵综合利用技术等养畜技术,推进秸秆养畜示范工程,实行秸秆过腹还田

持续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

23

建立废旧地膜残留监测网络,推广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等

持续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

24

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推广适用技术模式,强化科技支撑

持续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

25

市场体系

建立枣庄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创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持续推进

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26

鼓励相关企业进行装配式建筑链条建材企业绿色认证

持续推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市场监管局

27

完善废铅蓄电池收运体系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局

28

加大再生产品推广和管理,支持企业对再生产品进行应用试验,研究建立再生产品价格标准,提高新型再生产品的市场活力,多领域培育再生产品

持续推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市场监管局

29

鼓励各区(市)因地制宜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

持续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

30

推动优惠补贴政策工作责任落实;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总结,做好宣传引导

持续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

31

市场体系

支持专业化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建设

持续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

32

分类推行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持续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

33

推行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

市财政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

枣庄银保监分局

34

监管体系

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制度,建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

35

制定各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制度,明确回收要求,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台账,规范再生资源管理工作

持续推进

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

36

加快建筑垃圾智能化管理,建立建筑垃圾车辆智慧监管体系

持续推进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37

推进数字化城管(智慧城管)系统升级建设

持续推进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38

开展农用薄膜生产指导,加强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持续推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市场监管局

39

推广适用技术模式,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健全养殖污染监管制度

持续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

40

建立完善畜禽养殖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政府依法监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机制,引导社会力量进入监督领域

持续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

41

健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大力推广高效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

持续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


文件文字版:

枣政字〔2022〕34号关于印发枣庄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doc

文件PDF版:

枣政字〔2022〕34号关于印发枣庄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