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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0/2023-1329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_国有资产监管_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8-27 发布日期 2023-08-28
发文机关 枣庄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贯彻落实《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枣政字〔2023〕21号 有效性 有效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枣庄市贯彻落实《突破菏泽鲁西崛起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字〔2023〕2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了《枣庄市贯彻落实〈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枣庄市贯彻落实《突破菏泽鲁西崛起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字〔2023〕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为中心任务,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全面提升我市发展质量效益,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纵深发展,为突破菏泽鲁西崛起取得突破性进展作出枣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畅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形成渠道,推动科技创新应用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

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完善现代化防洪体系,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走出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3.坚持改革开放、协调发展。强化改革的先导和突破作用,聚力打造更高水平开放合作平台,全面拓展对外开放合作空间,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坚持民生为本、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加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持续改善民生福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综合实力大幅跃升,发展质效持续优化,实现总量前移、增速进位,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9.4%左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新旧动能转换取得新突破,“四新”经济增加值占比达到30%左右;乡村振兴取得新突破,农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突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开放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共同富裕取得新突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塑造核心竞争优势

1.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对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市级财政奖励。到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790家和1300家。积极争取符合“小升高”政策的企业和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的省级财政补助。探索设立科技型企业孵化专项基金,建立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链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工作任务均需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强化科技平台载体赋能。坚持多级联动,构建协同发展、开放融合的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梯度培育创建省级以上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力争更多科技创新平台进入“省队”“国家队”,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对新升级为国家级平台的支持。支持枣庄高新区建设省级大学科技园,威智医药、精工电子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贯彻落实《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金融科技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3.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建设,拓宽科技成果供给渠道,积极组织申报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发挥济南大学枣庄产业技术研究院、浙大山东工研院和中科院化工新材料联盟、鲁南科创联盟作用,推进更多成果精准对接、快速转化。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来我市开展成果转化工作。积极争取省对技术转移成效突出的区(市),通过科技项目方式给予的资金奖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深入实施黄河国家战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4.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抢抓政策红利,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补助资金,统筹运用基建投资、专项债券等,支持重大引调水和重点水源、重点调蓄工程建设。以大运河、南四湖为重点,强化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实施岩马水库引调水(两库四河引调水)工程,马河水库、户主水库及周村水库大中型水库增容工程,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实施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到2025年,全市5级及以上的河湖堤防达标率达到77%以上,重点河段达到防洪要求。推进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期间,规划完成陶沟河北洛截水沟等12条(段)83.92公里河道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快推进枣庄市中心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供水服务质量和供水保障能力。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区(市),争取省级财政对国家公布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区(市)的资金补助,完成市中区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复核工作,实现我市创建率100%。提高农业节水成效,分区确定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将灌溉用水向小麦、玉米等主粮倾斜,“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灌区规范化管理和节水工作,积极创建“节水型灌区”和“灌区水效领跑者”。(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6.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实施“山水林田大会战”,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建设,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上级生态修复保护项目库。实施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加快采煤塌陷区生态资源转化。落实完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责任单位:市林业和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

7.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实施“无废工程”建设和“无废细胞”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典型建设经验。健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支持山亭区持续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高标准打造区域性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和生态银行,有效发挥山东碳市场服务中心枣庄分中心作用,创新拓展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渠道,让绿水青山“美丽颜值”转化为金山银山“经济价值”。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支持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对新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争取省级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和绿化局、市财政局)

8.建设大运河文化体验廊道。围绕提升“文、水、林、花、山、田”慢游品牌,全力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积极创办精品体育赛事。加强历史遗存保护利用,培育一批“运河风情”文化集镇、民俗文化村落。强化运河沿线特色文旅资源推介,持续宣传“运河明珠·匠心枣庄”品牌。加强农耕文化保护,积极申报全球和中国农业文化遗产。深入推进“山东手造·匠心枣庄”十项行动,塑造“枣庄设计”“枣庄智造”品牌形象。提升文化数字化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跨越转型发展

9.促进“两高”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决落实“四个区分”“五个减量或等量替代”,实施“两高”行业能效改造三年行动,发挥好“两高”项目市级窗口指导机制,严控新上“两高”项目,强化“两高”行业精准监管,提升“两高”行业能效水平力度。力争到2025年“两高”企业能效水平达到基准线,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超过3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10.坚决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积极争取省对我市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及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政策支持。大力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和集聚发展。到2025年,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50%以上,化工园区(含纳入园区管理的化工重点监控点)产值占全行业80%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11.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争取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纳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争创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项目争取纳入省重大项目库、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库。对新入库的“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及领军企业,争取省级激励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6+3”产业链责任单位)

(四)着力扩大有效内需,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

12.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规划研究徐枣城际铁路、临枣菏城际铁路,加快推动济枣高铁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城际铁路网络。依托既有京沪铁路、枣临铁路“一干一支”的货运骨干网,加强进港、进园、进厂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发挥铁路货物运输能力。推动实施长河港业、潍焦集团等厂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临滕高速等项目建设,争取省级对县乡骨干路建设改造给予的补助资金倾斜。加快推进枣庄翼云机场建设,加快通用机场规划建设。完成京杭运河枣庄段主航道整治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13.健全现代物流网。加强综合物流园区、铁路专线、专用码头、内陆港、仓储配送中心等建设,提升干线接卸、前置仓储、分拣配送能力。加快区级快递园区、镇快递共配中心和村级快递服务站建设,健全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寄递物流配送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枣庄海关、市邮政管理局)

14.强化能源保障。加快清洁能源开发,进一步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无差别接入并网。有序推动传统能源利用,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协同配合推进山东管网南干线枣庄支线建设。重点拓展储能、锂电池、地热能等发展领域,推进庄里抽水蓄能电站、中广核储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3年年内开工建设。加强油气管道保护,集中开展老旧管道和高后果区管道专项整治。坚决筑牢安全生产底线,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枣庄供电公司)

15.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5G网络建设,推动县级以上城区、乡镇镇区全覆盖,到2025年,力争建成开通5G基站0.8万个左右。推进千兆光纤网络能力升级,加快完成县级以上城区10G—PON设备部署。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广全领域全周期数字化场景应用,加快智慧校园、智慧医院、智慧景区、智慧商圈、智慧交通、智慧停车、智慧水务等建设,完善数字化惠民服务体系。支持鲁南超算中心项目建设,积极打造具有行业集聚效应和国际影响力的算力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水务局)

16.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开展城市商圈智慧化改造,推动步行街提质增效,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依托县域商业体系项目,新建、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消费,推进全国二手车交易示范基地建设提升,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加快充电桩布局建设,到2025年,打造中心城区“2.5公里快速充电服务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财政局)

(五)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17.提升农业稳产保供水平。扎实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提升粮食单产水平,到2025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20万亩,粮食产能力争保持在36亿斤。积极争取省对完成粮食播种面积任务设区市的奖励和对10亿斤以上产粮大县的奖励性补助。积极争创高标准农田整县试点,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55万亩。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8.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计划,积极培育“链主”企业。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广泛开展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推进国家、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打造乡村旅游集群片区,大力培育赏花采摘、休闲度假、民俗和体育健身等乡村旅游业态,重点开展农渔家乐、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建设,创建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和适度规模的田园综合体。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项目优先纳入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并积极推荐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协)

19.搭建现代农业发展平台。积极推进农业园区建设,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乡土产业名品村,到2025年,力争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达到30个以上、农业产业强镇达到30个以上、乡土产业名品村达到150个以上。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大力发展湿地渔业、池塘生态养殖,打造滕州滨湖、台儿庄运河现代渔业示范园区。支持涉农区(市)开展粮棉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

20.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衔接资金对我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推进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1.全面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扎实做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工作,2023年全市共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64个。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长效机制试点建设。加强生态环保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对使用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项贷款整县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的区(市)的省级分档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六)持续深化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22.加快打造区域战略支点。支持毗邻县域以优化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为重点,推进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滕州、邹城一体化发展引领区建设,聚焦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深化合作,努力争创全省制度创新、同频发展、开放融合的示范标杆。探索推进薛城、微山一体化发展,推动台儿庄、徐州快联快通,推动区域密切合作。(责任单位:市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专项小组成员单位)

23.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积极申报卫星镇、县域次中心镇、特色专业镇试点,打造一批宜居宜业、独具特色、服务农民的镇域小城市。集成优化镇(街道)改革各类配套政策,持续向镇(街道)放权赋能,巩固深化“五权下放”。实施一批新型城镇化和县城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对推进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域,积极争取投资补助、信贷支持等方式的省级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开展“政银携手共助小微”活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以微型产业集聚区为空间单元,实施清单管理,规范发展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24.推动区域协作发展。推进威海、枣庄协作帮扶工作,积极与威海对接,拓展合作交流领域,在资金支持、产业合作、人才交流、就业互通、项目谋划运营等方面,深入开展对接交流。鼓励我市各区(市)与威海市各区(市)结对子,加强产业交流合作,促进互惠共赢。(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5.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先试。积极争创国家、省级改革试点,探索开展地方特色改革试点。实施“双全双百”工程,推动政务服务更多高频事项“集成办”“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全省政务服务标准统一、体验一致,推进标准化工作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全力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不断提升“免证办”“一网办”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改革办、市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

26.推动对外开放平台升级。推进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国际闲置品流通集聚区,吸引带动一批外经贸企业落户枣庄,全力打造内陆城市对外开放的“桥头堡”。推动山亭经开区、薛城经开区与青岛即墨经开区、莱西经开区,台儿庄经开区与烟台蓬莱经开区的合作共建。推动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联动创新发展,复制推广和巩固提升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枣庄海关)

27.促进外贸外资加快发展。用好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枣庄(长三角)产业促进中心等招商平台,深入开展驻点招商、基金招商、委托招商和境外招商,发挥国际锂电产业展览会、中小机床展销会等专业展会溢出效应,瞄准世界500强和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滚动招引一批“头部项目”,每年新招引落地过10亿元项目80个,过50亿元项目25个,过100亿元项目10个。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开拓力度,引导企业布局利用“海外仓”,推动更多“枣庄制造”走向国际市场。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优质装备和先进技术出口。支持企业利用对外承包工程、境外投资、援外项目等拉动出口,实现装备、技术、标准、认证和服务走出去。鼓励企业参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医疗、教育、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建设,实现发展成果共享。(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能源局、枣庄海关、市委外办)

(八)扎实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发展成果互惠共享

28.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积极争取省级实行竞争性分配的专项资金、省级按因素法分配的涉农资金和民生类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转移支付,对义务教育等重大民生政策支出,争取不低于70%的补助。认真落实以民生为导向的财政政策,不断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进一步缩小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9.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实施强镇筑基行动,补齐乡村教育短板,提高镇驻地教育水平,全力打造市级强镇筑基试点,争创省级强镇筑基试点,力争到“十四五”末,不低于30%的区(市)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国家认定。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发挥名校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推动国家“双高计划”高职和省高水平中职学校结对帮扶我市职业院校。支持枣庄学院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早日建成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1—2所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支持枣庄职业学院、枣庄科技职业学院与省内本科院校开展“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或“4+0”联合培养。加快山东煤炭卫生学校迁建、枣庄技师学院和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推进枣庄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项目建设,构建市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学院)

30.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水平医疗机构,引进名校名院合作办医。支持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智慧医院”建设。实施市、区(市)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疾控中心改革试点工作,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探索建设鲁南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枣庄学院)

31.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与东部全国文明城市对接,加强交流互鉴,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展示点、展示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各环节。市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专项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确定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重大事项。

(二)健全政策体系。市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积极作为,强化落实,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持续激发发展活力、创新能力和内生动力,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三)强化评估督导。加强目标指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调度督导。市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加强跟踪指导,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附件:1.枣庄市贯彻落实《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重点支持政策清单》任务分工

   2.枣庄市贯彻落实《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重点支持事项清单》任务分工

   3.枣庄市贯彻落实《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任务分工


附件1

枣庄市贯彻落实《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

重点支持政策清单》任务分工

序号

具体政策

责任部门

一、财税

1

积极做好对上争取,争取国家和省安排的财政资金对我市的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2

积极争取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科技创新、人才建设等相关专项资金对我市的支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加快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委组织部

3

积极争取县级基本财力奖补机制、革命老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力度,增强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保障能力。

市财政局

4

积极争取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

5

加强与省财政厅的对接沟通,及时对接省对下财政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政策,积极争取将我市财政困难区纳入省财政直管县范围。

市财政局

6

积极争取工业、现代农业等系列“十强县”、高质量发展奖励等财政激励政策对我市的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

二、金融

7

积极争取对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照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的省级费用补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枣庄监管分局

市财政局

8

鼓励银行机构争取总行直贷、单列规模,争取省级金融机构下放重点项目信贷投放审批权限,对我市普惠、绿色、技改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

分行

9

积极争取省级对我市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0

积极争取省应急转贷基金加大对我市企业应急转贷备案机构的支持,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转贷支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11

对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获取的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市税务局

12

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3

积极争取省级现有基金支持我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市委农办

市乡村振兴局

市财政局

三、投资

14

积极争取在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安排的重点项目上向我市倾斜。

市发展改革委

15

加大对我市需要省级立项的重大项目的争取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

16

积极争取我市符合基本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相关重点项目储备库。

市发展改革委

17

统筹考虑我市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债务风险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积极争取省级给予我市政府债券额度支持。

市财政局

18

对我市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积极争取纳入省级“技改专项贷”项目库,争取贷款贴息、担保费补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分行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9

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对接需要保险资金投资的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和重点产业项目,发挥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的支持服务作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四、土地

20

支持我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内有偿流转,鼓励我市购买跨省调剂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1

积极争取省级在重大项目用地手续办理、节约集约用地、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对我市的支持力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22

争取对我市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实施类项目,通过省级统筹用地指标予以保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

对我市的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缺口部分,市域范围内难以保障的,可按规定申请使用省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4

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新上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重点项目的规划、投资、立项等实际,争取省级支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

积极争取我市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开展试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能耗

26

对我市符合条件的“两高”行业产能整合转入项目,依规支持使用转出地腾出的能耗煤耗指标。

市发展改革委

27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优先支持使用省分配我市的“十四五”能耗增量指标。

市发展改革委

28

积极争取对全省产业调整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依申请使用的省级能耗收储指标。

市发展改革委

29

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控制范围。

市发展改革委

市能源局

30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绩效分级过程中,支持我市企业提效升级,提高A类、B类和引领性企业比重。

市生态环境局

六、人才

31

满编超编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所需编制在市域范围内难以调剂解决的,积极申请使用省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

市委编办

32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博士生导师团队参与我市企业协同创新,争取省财政对相关经费通过转移支付资金给予适当支持。

市财政局

33

对主持完成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5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可按规定聘任到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对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15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转化收益分配比例可“一事一议”商定。

市科技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4

积极争取开展教育、医疗、科技、文化、规划、设计等领域“组团式”人才帮扶,科技副职选派、省派驻村干部及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基层人才挂职研修项目等向我市倾斜。

市委组织部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5

建立双向挂职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省政策红利,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省直经济部门和省内外发达地区进行挂职锻炼。

市委组织部

36

立足我市产业方向,与菏泽、聊城、滨州、德州4市深化在人才引育上的交流沟通,积极对接4市驻地高校院所、重点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加强产学研合作,谋划人才工程互认,推动5市人才发展联盟共建。

市委组织部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7

积极打造城市人才集聚节点,开展人才政策创新和人才政策试点,推动我市在新能源、现代农业、生物医药等领域,集聚高层次研发人才及团队。

市委组织部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8

积极争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省级统筹中央补助资金标准向我市倾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附件2

枣庄市贯彻落实《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

重点支持事项清单》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事项

责任部门

一、创建科技平台载体

1

开展创新引领乡村可持续发展科技示范工程,设置“绿色储能循环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等专题,推进乡村绿色转型发展,打造科技创新“齐鲁样板”。

市科技局

2

建设省级锂电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

市科技局

二、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

3

实施农村供水提质工程,积极争取省财政对农村规模化供水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改造的资金补助,鼓励积极开展村级管网及以上工程改造。

市城乡水务局

市财政局

4

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设置“乡村人居环境绿色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等课题,探索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

市科技局

5

争创国家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

市发展改革委

6

建设汉诺庄园文化旅游综合提升项目。

市文化和旅游局

7

支持山亭区推进区域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

三、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8

积极和驻鲁央企、省属国企开展对接活动,推动更多好项目大项目落地。

市国资委

9

推动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业集聚发展,支持峄城区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

推动我市与科研院所、相关领域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合作建设化工新材料基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

推动滕州市绿色精密铸造暨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

市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

四、着力扩大有效内需

12

建设综合货运枢纽,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

13

推动鲁南大数据中心省级区域工业大数据中心建设,支持鲁南大数据中心建设锂电产业大脑,推进锂电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大数据中心

14

打造国际闲置品流通集聚区。

市商务局

15

支持滕州市开展交邮快合作进村示范项目,争创全国“快递进村”示范案例。

市邮政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6

按照省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有关规定,积极争取省对上一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市),给予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资金支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17

积极争创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

市委农办

市农业农村局

18

积极开展蔬菜中小拱棚升级改造,畜牧业规模化养殖场提档升级。

市农业农村局

19

以优势特色产业为基础,积极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市农业农村局

20

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

市农业农村局

21

推进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创建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

市商务局

22

积极争创省“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引领县”。

市商务局

23

支持自主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指数保险等创新保险,争取省级奖补政策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市财政局

24

深化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产学研合作,推动枣庄石榴产业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

25

支持山亭区做大做强豆制品产业,培育百亿级大健康食品产业集群,打造“中国豆谷”。

市农业农村局

26

支持滕州市打造全国菜用马铃薯生产和交易中心。

市农业农村局

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7

支持滕州市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市)先行先试,探索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效路径;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市)开展省级试点,对成绩优异的进行通报表扬,争取省级在资金、能耗、土地等要素方面的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8

积极推进滕州、邹城一体化发展引领区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

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29

争取试点推广长江三角洲区域跨省迁移征管服务措施,跨省迁移到我市的企业可承继原有纳税信用级别等资质信息。

市商务局

市税务局

30

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市)实行“海港+陆港”直连一体化营销模式。

市商务局

31

在符合国家部委有关要求的前提下,支持枣庄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市商务局

市科技局

八、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32

实施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争取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给予支持。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33

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培育医养结合型特色小镇,每个区(市)建设1—2处大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积极争取省级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倾斜支持。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34

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

市卫生健康委

35

滕州作为试点先行创建儿童友好城市。

市发展改革委

市妇联

36

支持枣庄学院创建应用型本科高校,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为中心,不断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科研能力。

市教育局



附件3

枣庄市贯彻落实《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

重点项目清单》任务分工

序号

项目类别

重点项目

责任部门

一、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1

铁路

加快推动济枣高铁建设。加快实施长河港业、八一水煤浆物流基地专用铁路改扩建工程等铁路专用线项目。

市交通运输局

2

公路

加快临沂至滕州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推进泰安至枣庄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研究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3

机场

加快枣庄翼云机场建设。推动台儿庄、滕州通用机场前期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4

港航

加快京杭运河枣庄段二级航道整治项目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

二、物流基础设施项目

5

物流

推进枣庄内陆港建设。

市商务局

枣庄海关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

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6

清洁能源

推进采煤沉陷区光伏项目建设,晴阳新能源滕州农光互补等项目建设。

市能源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

储能

加快推进储能产业基地建设,启动庄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市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8

电力

加快丰源等分布式燃机项目开工建设。

市能源局

枣庄供电公司

9

油气

加快山东天然气环网南干线等油气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市能源局

10

煤炭

枣庄滨湖等生产矿井核增达产,推动田陈煤矿资源整合。

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枣庄矿业集团

四、动能转换项目

11

传统动能改造

推进市中区水处理剂产业园发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

“两高”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推动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薛城化工园区创建全省煤化工发展集聚区。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

13

新动能培育

打造中国北方锂电之都,推动锂电产业扩规提质升级和集群式发展。

市能源局

注: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对涉及本区(市)重点事项落实承担主体责任


文件文字版:

枣政字〔2023〕21号关于印发枣庄市贯彻落实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文件PDF版:

枣政字〔2023〕21号关于印发枣庄市贯彻落实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