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0/2025-0009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3-25 | 发布日期 | 2025-03-25 |
发文机关 | 枣庄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枣政字〔2025〕2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枣政字〔2025〕2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7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左 文 副市长
副主任:张德伟 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高 键 市法院副院长
孙守春 市司法局局长
巩存友 枣庄仲裁委秘书处秘书长
委 员:刘 超 市工商联副主席
沈长遐 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 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善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郭立波 市商务局副局长
单德忠 市国资委副主任
郝 勇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 艳 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分行法律事务科一级科员
魏余骞 枣矿集团审计法务部部长
朱士刚 市律师协会会长,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主任
侯钦征 枣庄仲裁委秘书处副秘书长
秘书长:巩存友 (兼)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文字版:
枣政字〔2025〕22号关于聘任第六届枣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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