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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00/2025-01142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5-10-23 发布日期 2025-10-23
发文机关 枣庄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标 题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枣政字〔2025〕74号 有效性 有效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枣政字〔2025〕7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5〕12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是在我市范围内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枣庄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设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普查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区域的普查工作。充分发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配合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法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同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其中,涉及普查经费事宜,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事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事宜,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确权土地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事宜,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住户、户籍人口底数事宜,由市公安局负责和协调;涉及遥感测量事宜,由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负责和协调。其他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及时准确共享部门资料信息。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经费保障。本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其中,普查用手持移动终端要在充分利旧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做好测算,购置经费由省、市、区(市)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及时拨付。“两员”报酬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宣传渠道作用,构建全媒体宣传协同机制,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农业普查政策和制度,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质量控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坚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全市一盘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数据质量全流程监督、全链条核查,依法查处并曝光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普查数据安全,提升普查工作质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附件:枣庄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枣庄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彭照辉 副市长

副组长:吴 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纹学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颖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希荣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杜 军 市统计局局长

    翟文佳 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队长

成 员:张正伟 市委讲师团团长

    朱 颂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韩 梅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龙雨 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

    陈德鸿 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良三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 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高丽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杜克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军 市城乡水务局副局长、市庄里水库管理

        服务中心主任

    张 勇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解 伟 市计生协会会长

    廉卫东 市审批服务局四级调研员

    张 勇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鲍腾腾 市统计局副局长

    冯宪辉 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姬长宏 市政府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孙 博 国家统计局枣庄调查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鲍腾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或工作分工等原因发生变化的,由接替其工作的人员担任。领导小组为临时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文件文字版:

枣政字〔2025〕74号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doc

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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