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400/2026-00493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 成文日期 | 2026-09-15 | 发布日期 | 2026-09-16 |
| 发文机关 | 枣庄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枣庄高新区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7·16”一般机械致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枣政字〔2026〕4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枣庄高新区山东科达利精密
工业有限公司“7·16”一般机械致害事故
调查报告的批复
枣政字〔2026〕42号
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
枣庄高新区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7·16”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提交的《枣庄高新区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7·16”一般机械致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枣庄高新区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7·16”一般机械致害事故是一起因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违章操作,救援处置不当,属地及部门监管不力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1人)
张传庆,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4号车间15号生产线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张传庆在事故中已经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二)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3人)
1.褚帅,中共党员,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不深入不细致,对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其批评教育。
2.周涛,中共党员,枣庄高新区科创中心副主任。指导督促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其批评教育。
3.孙启兵,中共党员,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指导督促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履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其批评教育。
(三)对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6人)
1.张健,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安全员。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未按规定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演练,未及时排查出机械手臂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2.田浩东,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安全员。未按规定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演练,未及时排查出机械手臂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3.张小海,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生产一部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4.姜超,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生产一部课长。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5.张玉强,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生产一部班长。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6.王聪,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生产一部15号生产线线长。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规定对其作出处理。
(四)对事故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由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黎安明,副总经理王清波,行政部经理王海龙作出行政处罚。
(五)责成兴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枣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向枣庄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同意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街道、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抓牢抓实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要抓好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事故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文字版:
枣政字〔2026〕42号关于枣庄高新区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7•16”一般机械致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doc文件PDF版:
枣政字〔2026〕42号关于枣庄高新区山东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7•16”一般机械致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pdf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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