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400/2026-0049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6-09-16 | 发布日期 | 2026-09-16 |
| 发文机关 | 枣庄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枣庄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 ||
| 发文字号 | 无 | 有效性 | 有效 |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枣庄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区域的通告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就调整枣庄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枣庄高新区管辖区域全域。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
全年全时段。
三、有关事项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四、施行日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3年1月8日发布的《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枣庄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同时废止。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文件文字版:
关于调整枣庄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doc文件PDF版:
关于调整枣庄高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pdf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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