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70400/2026-00502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 成文日期 | 2026-09-22 | 发布日期 | 2026-09-23 |
| 发文机关 | 枣庄市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 题 |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GML2单元和ZZ—SZ—QC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枣政字〔2026〕4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GML2单元和
ZZ—SZ—QC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批 复
枣政字〔2026〕43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GML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QC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枣自资规呈〔2026〕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GML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1.单元规划范围东至东环路、南至文化东路、西至解放路、北至中兴大道,总面积729.96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72.58公顷。
2.该单元具有良好的物流产业基础,规划有利于强化产业集聚效应,促进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市中区人民政府要以功能升级、空间提质为导向,完善服务设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品质,打造产城融合、物流集散、生态宜居的城市更新片区。
二、原则同意《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QC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1.单元规划范围东至东环路、南至中兴大道、西至西昌路、北至北安路,总面积696.43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43.06公顷。
2.该单元是市中区北部产城融合重点发展区域,具有较大的提升改造空间,规划有利于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和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市中区人民政府要科学谋划、有序推进老城更新和新区建设,完善公共配套服务功能,打造宜居宜业、活力高效的商贸物流中心和产业发展基地。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要求,以上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文字版:
枣政字〔2026〕43号关于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GML2单元和ZZ—SZ—QC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doc文件PDF版:
枣政字〔2026〕43号关于枣庄市中心城区ZZ—SZ—GML2单元和ZZ—SZ—QC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pdf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主办 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内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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