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冬、春季节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市制定了《关于对部分中重型燃油(气)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建议向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月29日
联系方式:枣庄市公安局0632-3658559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0632-3320196
电子邮箱:sdlhchl@163.com
附件:关于对部分中重型燃油(气)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