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3日,枣庄市行政审批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3年6月1日,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若干措施》,2023年6月30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枣庄市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省、市关于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深入落实“强工兴产、工业倍增”任务目标,围绕“大抓工业、重抓项目”,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领域,制定印发了《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若干措施》,通过深化重点环节创新、深化审批服务创新、深化审批系统创新和深化监管方式创新,不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攻坚。
二、决策依据
依据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若干措施》(鲁建审改字〔2023〕1号)、枣庄市人民政府《枣庄市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枣政字〔2023〕18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及工业倍增计划部署要求,培育壮大“6+3”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服务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聚焦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实现全领域赋能增效、全生命周期服务、全链条要素保障,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四、主要内容
文件共31条创新举措并进行了责任分解,聚焦五个方面深化创新,不断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再深入。
(一)聚焦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深化重点环节创新,提升服务保障项目建设能力。深化“零增地”“预建厂房与项目审批双链推”工业项目审批模式;深化“多规合一”“用地清单制”“多测合一”“验登合一”改革;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持续推进区域评估;持续规范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试行消防验收备案承诺制;提升联合竣工验收效能。
(二)聚焦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深化审批服务创新,提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通过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统一实施规范等方式提升标准化水平;通过强化窗口管理,完善窗口服务机制,管理审批用时等方式提升规范化水平;通过优化项目审批,推动集成办、分段办,提升中介服务质量等方式提升便利化水平。
(三)聚焦加快数字赋能增效,深化审批系统创新,提升全程网办深度。迭代升级系统,完善提升系统功能,持续深化改革、提升全流程在线审批便利度;推进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持续深化工程审批系统与投资、用地、生态环境等系统平台互通、协同应用,实现审批数据全面、高效、准确共享;丰富系统功能,探索系统建设,实现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上传、组卷、审核、验收全流程线上办理,城建档案“一键归档”。
(四)聚焦放管结合并重,深化监管方式创新,提升全链条监管效能。加强信用监管,深化工程审批系统与信用枣庄系统互联互通,强化相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拓展多元化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实现信用信息在审批28过程中的自动核查与反馈;优化勘察设计审查流程,图审机构审查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合规情况,将相关措施形成完整流程,总结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聚焦打造营商环境高地,深化工作机制创新,提升改革综合成效。完善全流程帮办服务机制,强化专业帮办队伍建设,为重点项目逐一配备“项目管家”,提供全流程帮办服务;持续用好“揭榜挂帅”创新攻坚机制,定期梳理项目审批堵点难点、最新要求、最优做法,组织“揭榜”攻坚;及时评估总结创新成果,推广改革经验;严格督促改革措施落实落细,加强工程审批系统数据监测分析,每月28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定期印发改革情况通报。
五、政策问答
1.《若干措施》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深化营商环境中进行了哪些方面的创新?
一是深化重点环节创新,提升服务保障项目建设能力。二是深化审批服务创新,提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三是深化审批系统创新,提升全程网办深28度。四是深化监管方式创新,提升全链条监管效能。五是深化工作机制创新,提升改革综合成效。
2.《若干措施》涉及哪些市直部门?
根据任务分工,有市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28城乡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动办等市直单位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
3.如何保证《若干措施》政策高效落地?
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部署,根据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制定改革措施,确定时间节点,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对标先进,找准差距,夯实责任,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合力攻坚突破,统筹提升服务能力,保障项目建设,强化改革综合成效。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16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