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刘中波解读《枣庄市贯彻落实<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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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枣庄市贯彻落实<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工作方案》(枣政字〔2024〕1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文件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县域经济是区域发展的基石,也是我市追赶超越的关键所在。我市县域经济发展具备较好基础,自2019年省政府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评价工作以来,滕州市连续4年获评“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山亭区、峄城区分别获评“专项评价先进县”,薛城区获评我市首个“高质量发展进步县”。但是,我市县域发展优势还没有完全转化为发展胜势,潜力远没有挖掘出来,县域经济不平衡、支撑不够有力的问题还比较突出。2023年11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聚焦5项计划和7大工程,制定了“含金量”十足的支持政策,为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为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决扛牢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紧紧抓住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宝贵机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工作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印发实施。

二、决策依据

主要依据《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省级文件精神。

三、出台目的

围绕构建“一主、一强、两极、多点”市域发展格局,聚焦“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正确处理好县域经济与镇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快补短板强功能,做大做精特色产业,做优做强县域经济,积极探索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全面提升我市县域综合实力和特色化、融合化、绿色化水平,推动我市强县进位、弱县赶超,实现全市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

四、重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4大部分,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和组织保障。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实现强县进位、弱县赶超,全市县域经济质量和效益显著增强,动能转换实现突破,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步提升,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绿色发展形成优势,县域经济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的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聚焦实施经济强县领跑计划、特色强县示范计划、百县图强计划、薄弱县跨越计划、特殊类型县振兴计划等5项计划,明确我市具体争取事项。其中:滕州市2024年实现“千亿”突破;各区(市)积极争创工业、现代农业、生态文明、科技创新、对外开放、现代流通和文旅等领域特色强县;推荐山亭区、台儿庄区、峄城区纳入省薄弱县跨越计划,力争相关区纳入省政府领导同志包保机制;全力争取枣庄市纳入国家革命老区规划范围。

第三部分“重要举措”。围绕7大工程30项重要举措,明确县域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一是产业升级优势再造工程。2025年,我市省级“雁阵形”集群达到9个以上,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达到5个左右。支持滕州市争创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滕州市、市中区、薛城区争创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二是科技创新能力跃升工程。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培育建设具有高度示范引领作用的技术创新中心20个、重点实验室20个、院士工作站10个、企业技术中心30个、“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30个。鼓励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枣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项目,支持滕州市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三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程。推进山亭区、山亭经济开发区、薛城化工产业园做好近零碳城市、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支持枣庄高新区规划建设“零碳智谷”。支持山亭区创建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到2025年,力争6座大中型水库、13条以上市级河流和南四湖枣庄片区全部达到省级“美丽示范河湖” 标准,其他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基本达到市级“美丽示范河湖”标准。四是乡村振兴赋能增效工程。鼓励各区(市)积极争创农民合作社省级以上示范社。支持峄城区围绕石榴全产业链争取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项目。支持各区(市)新建和改造一批县域物流配送中心、镇商贸中心、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项目20个以上,开展全市特色商贸示范镇评选工作。五是民营经济增量提质工程。支持滕州市争创省级质量强县。支持峄城区争创国家级、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和国家级全产业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支持滕州市、市中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加大对民营企业和骨干龙头企业的培育力度,指导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做大做强,对首次入选山东省民营企业100 强的企业和骨干龙头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以上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政策激励。六是改革攻坚开放扩容工程。支持市中区持续发挥中国二手车出口试点城市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市中区创建全省商品市场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支持各区(市)争创省级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支持省际交界地区县域探索开展跨省合作,鼓励台儿庄与贾汪探索开展跨省合作。支持滕州市争创国家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省建筑业综合实力十强县。七是资源要素保障支撑工程。鼓励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为滕州市、台儿庄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提供支撑。扎实做好省派科技副职选派,积极对接高层次人才到区(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挂职。支持滕州市争创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推动财力下沉基层,提升基层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支持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在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新市民金融服务等领域持续优化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综合实力。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策体系、强化评估督导三项保障措施。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咨询电话:0632-8999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