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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1-22 16:40:00

枣庄市统计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枣庄市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汇总市局网站内容及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特编制枣庄市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枣庄市统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以公开推动理念转变与流程再造,不断畅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助力构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枣庄市统计局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力度。公开了机构职能、履职清单、局属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部门领导及分工等。2020年,枣庄市统计局累计公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10期,对办公会议审议的重要工作方案和重大议定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全部予以公开;累计公开《枣庄统计月报》11期,对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每月定期对外公开;累计公开统计数据分析6篇,面向公众解读经济普查数据、月度数据、季度数据等,全面分析枣庄市经济运行状况。

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枣庄市统计局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各类信息617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政务信息81条,通过部门网站公开信息47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并依法依规对申请人进行答复,部门网站收到咨询、建议14条,均已及时给予回复,群众满意度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近年来,枣庄市统计局在统计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公开、执行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基本实现了政务公开的常态化。2020年,市统计局将政务公开的重点转移到提升质量上来,着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本年度,市统计局共公开部门文件5篇,发布解读文件6篇,文件与政策解读的关联率达100%,实现了“解读必有件,有件必解读”,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政策解读顺应新时期的信息传播规律,有效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方式详细解读政策内容,避免对文件的简单转述,提升政策解读效果,让群众易懂易理解,信息公开趋于精细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枣庄市统计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宣传力度,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建设好部门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做好数据公开、重大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促进多方信息共享,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各科室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素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强化监督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工作人员配备不足。近几年来,国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标准很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本部门目前专职人员配备薄弱,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2.信息公开不够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主动,对一些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够全面深入公开。

(二)改进措施

1.加大专职人员配备。在目前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配备,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2.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深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632-3318952,电子邮箱:zzstjjbgs@z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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