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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1-26 16:06: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了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结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2020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包括:一是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二是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是推进决策公开,五是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六是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七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八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九是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十是规范政务新媒体发展,十一是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十二是强化组织和基础保障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以枣庄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山东政务服务网、信用网站、局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及时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决策事项公开、会议公开、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审计及后评估、建议提案办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保障、回应关切等主动公开信息。除发布常规文字解读材料外,还制作了解读《枣庄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试行)》《枣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动漫产品,局主要负责人受邀对《枣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进行了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召开了全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新闻发布、解读《枣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政策及工作情况进行深度解读。中国政府网、新华网山东频道、“政务公开看山东”公众号、“政务公开看枣庄”公众号分别刊发题为“枣庄市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助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新闻信息,介绍了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政务公开方面的做法。中国建设报刊发《山东枣庄大力推进农村危改领域政务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皆为自然人申请;上年结转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实际共办理40件,同比增长81.8%。在办理结果方面,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9件,其他处理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机关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落实到日常具体工作中,在文件起草、决策事项、制定计划等过程中,同步确定信息公开属性,认真登记存档,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严格涉密信息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五个方面:

1.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2.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3.枣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互联网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名称: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头条号(枣庄住建)。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

同时,在市市民服务中心场所设置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查阅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形成常态化工作落实机制。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主动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形成常态化工作落实机制。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为落实全市政务公开推进暨培训会议精神,12月1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唐贵东以《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 着力建设透明行政机关》为题,采取线上授课的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9/1

5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

9/16

2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5

8/9

0

行政强制

4

0/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0

0

0

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9

0

0

0

0

0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40

0

0

0

0

0

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加强;三是公文类信息公开的方式需进一步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明确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公开方式;二是梳理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提醒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规范公开公文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1.人大建议办理情况

2020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承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要涉及学校周边道路规划改善、货物运输车辆“净身”上路、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居民小区停车管理、设立环保奖励基金等方面。所有承办的人大建议均在规定的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并将2件答复件进行了主动公开,3件确定为依申请公开。

2.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主办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21件,主要涉及物业服务管理、老旧小区改造、装配式建筑发展、农村厕所改造等方面。所有承办的政协提案均在规定的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并将17件答复件进行了主动公开,4件确定为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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