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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的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枣庄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和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thjj.zaozhuang.gov.cn/)进行查阅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此报告。
(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和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以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为载体,围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在政府门户网站宣传解读最新环保政策。创新解读方式,通过政策图解等形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为公众获取重大环境政策提供更便捷更直观的途径。2020年,及时公开信息7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7条,较去年减少3件,准确按照答复“七要素”及时、合规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体制。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培训计划,及时组织落实。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做细。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保密要求。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枣庄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公开信息工作的程序,使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规范完善了保密审查流程与分工,信息公开前,需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批、主要负责人审查确定后按“三审”制公开。
三是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公开水平。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各类制度。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已建成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三大公开平台,多渠道及时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每月公开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每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着力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20年,根据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开展依申请公开、网站录入、资源目录梳理等工作的培训,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回复格式,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网站信息的正确上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02 |
557 |
85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7 |
9 |
6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1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1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1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的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着力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站栏目设置,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切实用好管好政务公开“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明确公开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全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要抓好教育培训,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加强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收到人大建议4个,政协提案10个。均已按时答复完成,办复率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按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在枣庄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