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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0-12-31 10:10:58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的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11日至1231日,本报告可在枣庄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和枣庄市生态环境官方网站(http://sthjj.zaozhuang.gov.cn/)进行查阅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此报告。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和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为载体,围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推进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在政府门户网站宣传解读最新环保政策。创新解读方式,通过政策图解等形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为公众获取重大环境政策提供更便捷更直观的途径。2020年,及时公开信息793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7条,去年减少3件,准确按照答复“七要素”及时、合规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体制。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培训计划,及时组织落实。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做细。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保密要求。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枣庄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公开信息工作的程序,使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规范完善了保密审查流程与分工,信息公开前,需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批、主要负责人审查确定后按“三审”制公开。

三是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公开水平。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各类制度。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平台建设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已建成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三大公开平台,多渠道及时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每月公开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每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着力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20年,根据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开展依申请公开、网站录入、资源目录梳理等工作的培训,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的回复格式,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网站信息的正确上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2

557

8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9

6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1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1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1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的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着力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站栏目设置,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切实用好管好政务公开“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明确公开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全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要抓好教育培训,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加强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收到人大建议4个,政协提案10个。均已按时答复完成,办复率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按要求及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在枣庄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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