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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1-29 11:51:53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概况。今年以来,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拓宽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效能,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便利化、透明化、信息化、多样化发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为责任科室,采取政务公开AB岗制,配齐人员力量,确保人员队伍的稳定和保持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主动公开。全年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枣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000余条,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关注较为密切的不动产登记通知公告类信息及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信息全部做到当日公开。二是对群众咨询问题及时回应,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和不动产优化营商环境发布会等形式积极与市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听取市民意见建议。全年办理市长热线280余件,有力的回应了民生关切。三是以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为重点,多渠道做好公开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展现最近工作,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真正实现“一事一申请、一事一档案”。将申请数量较多的依申请公开划分为“土地利用规划”“规划方案公开”“征地信息公开”等几个类型,通过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通过综合办事的方式,压缩办理时限,为保障企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撑。经统计,全年共办理依申请案件95件,其中,予以公开38件,部分公开20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32件,重复申请不予处理3件,全年共协查依申请公开案件41件,全部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建立依申请公开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实现“一事一审查”。依托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和政务服务网(枣庄市),通过办事服务栏目,对涉及事项的受理条件、服务指南、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进行全方位公开;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减少申请材料、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延伸办协同办等方式,实现除政府统一组织的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继承的转移登记外的其他所有登记业务实现1日内办结、实现不动产登记的“一网通办”“一链办理”,为企业添动力,让群众更省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分工。为配合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各科室(单位)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提供本单位应公开的信息,实现“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二是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1件,结果纠正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2

+36

4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48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8

4

0

0

3

0

9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0

0

0

0

0

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1

0

0

2

0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2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1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8

4

0

0

3

0

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网站栏目设置需要进一步调整,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科学化细化或归整。二是相关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公开及时性不足。

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部门门户网站开设栏目,着手启动网站改版工作二是积极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调整公开栏目;三是加强相关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办理人大建议9件,其中主办件4件(重点督办建议1件),协办件5件(重点督办建议1件)共办理政协提案32件,其中主办件12件,协办件20件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学校周边道路规划、房屋确权登记、学前教育、社区养老、城市规划、资源管理等多方面的问题。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答复时限内答复完毕,下一步将积极吸纳好的建议,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学实施。

(二)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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