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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632-3286021;电子邮箱::sscjdglj@zz.shandong.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枣政办发〔2020〕27号)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遵循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实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动态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工作的要求,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局机关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政策文件制定时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公开。推动会议开放、重大决策预公开,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和“枣庄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86条,市市场监管局官网编发各类信息960余条,微信公众号编发信息630余条。
1.机构职能情况。机构改革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公开了班子成员任务分工。
财政预决算情况。市市场监管局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七)款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情况说明等重点领域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业务工作情况。加大业务公开力度,对日常重要工作信息、业务动态、活动安排等及时公开,对各区市工作动态和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公开宣传,推动全市市场监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公开决策情况。加大部门会议公开力度,对局党组研究的重要事项及时公开,年内共公开5次,并对会议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其他工作情况。及时公开市市场监管局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办理进度,每季度公开一次,明确进展成效和下步举措。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工复产”的创新做法和立足职能“护底板、补短板、拉长板”构建“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大服务”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全部按照要求按期给予规范性告知,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体制。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培训计划,及时组织落实。积极参加省市场监管局和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做细。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保密要求。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枣庄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指南》,规范公开信息工作的程序,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规范完善了保密审查流程与分工,信息公开前,需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批、主要负责人审查确定后按“三审”制公开。
三是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公开水平。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各类制度。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政务公开专栏。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对平台目录进行了优化调整,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二是完善新媒体平台。用好“枣庄市场监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民互动,(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各1名。由局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了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干部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考核和讨论,提高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在全局集中培训的前提下,由各科室自行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培训,使政务公开做到有制可循、有制可依、依制办事、违制必究。
三是强化监督评价。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将公开情况作为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工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的,依法规追究责任。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 |
减16 |
45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 |
减19 |
15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53 |
减44 |
501 |
行政强制 |
21 |
减2 |
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482.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公开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严格规范程序,强化流程管理。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三)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法定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拓宽主动公开范围,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优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发布丰富多样的信息内容,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四)加大教育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业务培训,科学化制定培训计划,突出培训课程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同时拓宽培训范围,把区(市)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范围,提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业务规范化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26件,已全部办结。实现面复率、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100%。市局被市人大评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政协评为“市政协十届三次、四次会议先进提案工作单位”,一名同志被评为“市政协先进提案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