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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时间:2021-01-29 15:36: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0年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配备1名专职报送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年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确保政府信息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一)做好组织管理工作我局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保证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的及时和完整,切实加强领导,我局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内容审核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水平,做到常议常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公开义务。

(二)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注重夯实基础突出重点,2020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发布渠道,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319条。通过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59条。积极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政务形式,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广泛的公开服务,全年发布微博政务信息3273条、微信政务信息1273条。注重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操作培训,做好日常操作使用,及时接收、发布、更新公开信息。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我局分管领导负责,局办公室人员具体落实。对相关文化文物旅游活动和文化旅游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定与秩序,全面维护我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准确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努力提高公开实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作为重要督查事项并纳入全年绩效考核项目,作为科室评优的重要依据。

强化监督保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内容审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具体规定。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与文化文物旅游,文旅行业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法律审核机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避免出现法律纠纷。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及时对接业务科室,充分征求意见。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同时,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2020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已答复申请人。

(五)完善平台建设升级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栏目分类更加科学直观。将网站搜索功能进行升级改造,强化检索的实用性,并增强网站平台交互性。完善信用中国(山东枣庄)网站和枣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依法归集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提升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9

+3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2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123.1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扔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宣传力度不大,个别科室没有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信息推送和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涉及面不够广,信息报送不积极,有些工作较难协调。三是在特色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规范公开各类事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二是要建立工作培训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各科室需积极配合局办公室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并积极做好文化、旅游特色板块内容的更新,做到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今年以来,我局共承办政协提案31件,占全部提案的91%,目前均按要求办理完毕,办复率100%;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件,均已答复完毕。

(二)其他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枣庄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632-3355600,电子邮箱:zzwljbgs@z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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