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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枣庄市应急管理局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枣庄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632-8685758;电子邮箱:syjjbgs@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确保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范围,每周四定期召开考核工作会议。局主要领导给予工作指导,分管领导日常督促落实,各业务科室积极主动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和资料,办公室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注重夯实基础突出重点,2020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发布渠道,全年主动公开概况类和政务动态类信息数量426条。通过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86条。积极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电子政务形式,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广泛的公开服务,微信政务信息106条。注重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分别负责审核把关政务信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操作培训,做好日常操作使用,及时接收、发布、更新公开信息。
1.机构职能情况。机构改革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了枣庄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公开了班子成员任务分工。
2.财政预决算情况。市应急管理局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七)款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情况说明等重点领域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3.业务工作情况。加大业务公开力度,对日常重要工作信息、业务动态、活动安排等及时公开,对基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和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公开宣传,推动全市应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4.公开决策情况。加大部门会议公开力度,对全局研究的重要事项及时公开,并对会议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5.其他工作情况。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积极加强与人民群众、广大网友的交流互动,及时解读、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情况和工作动态以及相关惠民政策,解答了涉及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人民群众和广大网友关注、关切的问题,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等情况
除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20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5件,已按时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不涉及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及减免有关费用。2020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诉案。2020年度我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遵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长期监督,2020年未出现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政务公开专栏。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进行了优化调整,确保信息发布准确。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审查发布内容,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负责人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了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干部培训。每年通过组织政务信息培训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培训,使政务公开做到有制可循、有制可依、依制办事、违制必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13 |
0 |
10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市府办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挖掘;二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对于社会关注的难点、焦点、热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服务性,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期许还有一定的距离。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责任和时限,对工作中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相关单位、科室确保在7天内通过局网站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二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枣庄应急管理局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进一步加强政务微信的建设运行,发挥政务微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的积极作用;三是加强对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信息规范、及时、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收到政协提案共5条,主要涉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均已答复完毕,委员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