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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市公安局 来自:市公安局 时间:2025-01-22 10:29:0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632-3656540,电子邮箱:sga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枣庄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坚持人民至上,强化政务公开与保密审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法定公开事项规范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4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50余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470条、概况类信息1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62条。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综合运用文字、图文图表等形式进行多角度解读,已发布政策文件的解读率、政策文件和原文件的关联率达到双100%。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切高的政策文件,以动漫视频、媒体解读等形式网站转载发布,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条。主动回应关切,在政务服务平台回复群众留言40条,通过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热点关切4次。公开局长办公会议12次、图文图表解读12次,邀请有关人员列席2次。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近20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宣传优势,共计回应关切1.8万余条;扩大数据开放,依托“枣庄微警务”网办平台,在线提供服务10.5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将公开与监管有机结合,以监管促规范,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针对办理依申请公开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查缺补漏,尽快整改,依法处罚,做到以公开优化服务、以服务促进公开,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质效。全年共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同比增长18.75%,均已按期答复完毕,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任何费用。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的1件,被市政府决定维持。目前,没有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主动公开事项,依据公安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指引,修订完善《2024年枣庄市公安局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优化调整编排体系,更新了14个一级指标、33个二级指标,明确公开内容、时限、渠道和主体,实现信息标准化发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现文件向省政府文件库的统一归集展示、实时更新,按期公开清理结果,本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强化政务公开与保密审查,清理已经不具备实际效用的信息10余条,有效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四)平台建设方面

优化枣庄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栏目设计、功能布局、展现形式,做好日常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确保市局门户网站健康有效运行。“网上办事”、“执法办案公开”两个栏目进行网站链接升级对接,完成网站平台ipv6升级改造。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定期清理已关停不使用但未注销的政务新媒体账号,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账号保留65个,关停27个。优化调整《枣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政府公报查阅方式,补齐主动公开渠道。依托“枣庄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增加依申请公开“掌上办”新渠道,与官网平台办理、市民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形成“线上+线下”全融合服务群众。

(五)监督保障方面

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运行‌。2024年召开公安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充分学习2024年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规范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文书适用进行重点学习;总结2024年度“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新经验,学习研究《枣庄市公安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及政务公开考核系列工作。目前,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由民生警务处承办,设专职工作人员3人,办公经费由枣庄市公安局全额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06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906

行政强制

14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43.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枣庄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需要加强。2023年、2024年,向市公安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大幅增加,显示群众逐渐从不了解,向积极行使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转变。各警种部门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还需加强。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开展政务公开法律法规、政务公开重要性和作用、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等内容的专家授课学习,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和能力;探索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嵌入各警种部门,促进公开工作与公安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枣庄市公安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枣庄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照《关于印发2024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枣政办发〔2024〕5 号),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枣庄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台账》,进一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互动形式。 坚持用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对我局主要工作进行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组织警营开放日活动、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访谈、组织召开多场新闻发布会、专题讲座专家授课、原创短视频、直播访谈节目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2024年,开展“避雷针”公开反诈直播、“平安之夏”创意宣防交通安全课公开进校园等直播活动8场次,200余万人观看,2000万次评论点赞。

三是规范公开流程,细化发布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充实发布内容。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枣庄市公安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5件,其中主办12件均已主动公开,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多元防治体系等方面内容;共承办政协提案42件,均已主动公开,涉及加强非标低速电动车管理、保障校园安全等方面内容,已全部按期答复,办复率100%,相关建议均吸收采纳。办理结果均已在枣庄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进行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持续提升枣庄公安警务服务直播节目《警民连线》工作质效,聚焦民生民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打造群众信赖的警民“连心桥”。节目开播两年来,累计播出110期,通过热线、网络,线上线下解决群众诉求,累计收听收看人次达900余万,真正做到“让警务直通民意、让服务直达民生”。《警民连线》节目工作经验被人民公安报、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闪电新闻、海报新闻等新闻媒体推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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