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4年枣庄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632—3314269,电子邮箱:zzsnyncjbgs@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优化平台建设,强化制度保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增强农业农村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度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50余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29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570余条,参加政风行风热线2次。积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机构概况、财政领域信息、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息等,及时回应群众重点关注、关乎自身利益的农业农村领域信息,全年办理“两枣”平台处理群众诉求33件,均做到了及时有效的互动回应,诉求人满意率达到100%。通过图文、专家、动漫等形式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就重大政策文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解读,其中对重点政策《枣庄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从方案背景和依据等角度进行细致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科室研究答复办理。2024年度收到线上依申请公开7件,比2023年上升1件,并已在规定时间内依照程序答复,按时办结率100%。2024年未收到线下依申请公开信函。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枣庄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并修订了《枣庄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发布了2024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执行落实情况信息。加强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进一步规范了机构职能信息公开的格式与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统筹网站集约化发展,进一步整合公开、服务、互动资源。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推动全系统建好、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和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发布平台,门户网站共设立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业执法等3个专栏定期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并在门户网站发布线下公开渠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线下查阅点进行线下查阅。
(五)监督保障方面
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情况及工作人员任职调整情况,调整枣庄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枣庄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枣庄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安排,在11月份开展了针对性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极参加2024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视频)会以及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提升工作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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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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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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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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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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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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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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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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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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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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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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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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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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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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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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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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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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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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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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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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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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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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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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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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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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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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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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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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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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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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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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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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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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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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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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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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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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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策解读形式有待加强。当前政策解读主要依赖于文字说明,缺乏多样化的表现形式,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下一步,探索引入视频、动画、图表等多种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直观性和易懂性,确保各类受众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政策内容。同时,计划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策宣讲活动,邀请专家进行现场答疑,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此外,还将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政策宣传的影响力,确保政策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公众。
(二)信息公开格式规范性有待加强。部分公开文件在格式上存在不规范现象,影响了信息的统一性和可读性。下一步,我们按照政府办下发的详细的公开格式标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所有公开文件在格式上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对公开文件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纠正格式问题,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用。
(二)积极认真落实《2024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4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印发《枣庄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4年版)》,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主动公开2024年度重点任务承诺事项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调整建立农业农村部网站数据频道、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业执法等栏目,并及时发布“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信息。通过组织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工作要点的精神实质,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发布,使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等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历年来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努力提高建议办理力度及质量。今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第十七届四次会议人大建议14件和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政协提案55件。建议和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到推动石榴产业发展、规范畜禽养殖屠宰、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多项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内容丰富、涵盖面广、针对性强。截止2024年12月底,我局承办的14件人大建议和55件政协提案已全部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为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政务公开和乡村振兴的号召,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特别是在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枣庄指示精神,推动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广“枣庄石榴”品牌方面,做出一定成效。于9月6日精心策划并组织了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我市“两代表一委员”,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及巾帼建功标兵、中青年专家、乡村之星、农技推广人才、村支书等20余名公众代表,实地观摩“冠世园·榴光溢彩”和“十里湾·田园沐歌·印象白楼”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参观石榴种植基地、加工企业,直观感受石榴种植技术、市场动态、政策支持等信息成果,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影响力,通过现场的观摩和互动交流,公众能够直观地感受到乡村振兴工作的实际成果,这不仅增强了政府工作的公信力,也有效提升了公众对石榴产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