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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城乡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1-23 10:11:02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并结合枣庄市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枣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aozhu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市城乡水务局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601号,联系电话:0632-8687706,电子邮箱:zzscxsw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市城乡水务重点工作,聚力服务发展、防洪保安、改善生态、保障民生“四项职能”,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政务信息管理,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积极做好供水安全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优化配置、河湖生态保护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通过枣庄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枣庄市城乡水务局网站及新媒体载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683条。其中,通过枣庄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各类信息67条,通过枣庄市城乡水务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55条,通过“枣庄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101条,其他各类信息60条。全年共作政策解读7次,主要负责人解读1次,图文解读1次,专家解读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经济和水文化等工作的关切。公开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信息4条,政府工作报告进展信息8条,年度重点工作进展信息8条,水质检测信息4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积极落实多项举措保障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编制并发布《枣庄市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内容,包括申请受理机构、联系电话、线下和线上的申请接受渠道等。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全年共收到申请8件,与2023年相比多5件,内容涉及城市供水和水资源管理等工作,8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5件,占62.5%;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3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枣庄市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积极参与枣庄市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严格落实政务信息报送领导负责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明确责任科室,确定责任到人,确保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编制发布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枣庄市城乡水务局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对我局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和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线下公开渠道。枣庄市城乡水务局编制发布并及时更新《枣庄市城乡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办公室为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线下可通过当面申请或者邮寄的方式申请公开相关信息。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更新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内设机构负责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及时发布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按季度发布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枣庄河长制”官方微信聚焦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水利科普、普法宣传等内容,累计发布101条微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认真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相关规定,做好市政府网站专栏和我局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及时修改网站错误表述,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压实工作责任,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强化教育培训,我局积极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交流讨论,结合水利行业相关专业知识,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升,信息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一是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优化网上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三是持续创新开拓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加强水利工作的宣传和水利知识的普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枣庄市城乡水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枣庄市城乡水务局依据《2024年枣庄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聚焦“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在枣庄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季度公开重点公开承诺、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以及供水厂出水安全情况,为现代化强市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水安全保障与支撑。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共承办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1件,全部按时限办理完毕并进行吸收采纳,落实率100%。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纸质回复相关代表,并抄报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网上办理答复,并印制纸质抄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四)创新实践情况

2024年,枣庄市城乡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创新实践。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枣庄市城乡水务局作为“规范化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责任单位,承担城市供水单位信息公开的行业管理职责。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定期维护全市7家城市供水单位信息公开的内容,并且针对《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指标,积极查缺补漏、整改提升。二是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2024年枣庄市城乡水务局在“枣庄河长制”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重点水务工作、水利科普信息以及民生工作等内容,有效增强了信息传播效率。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枣庄市城乡水务局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和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同时在业务培训中加入政务公开专题内容,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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